米府发〔2017〕157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各村(居)委会,乡级相关部门:
现将《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河长制”实施方案》印发于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8日
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河道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水环境治理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发〔201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实施“五水共治(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行动计划,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打造成“天蓝、地绿、水清、人和”生态目标,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根本,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建立河道“河长制”,落实管理责任,组织河道整治,加强监督考核,着力恢复和提高河道综合功能,构建亲水宜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领导,落实河流管理保护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依法管护,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切实将涉河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强化日常监管巡查,严禁涉河违法活动。
——坚持属地管理,社会共治的河流保护管理工作机制,逐级逐段落实河长,并明确各级河长职责,着力夯实河流管护的主体责任。
——坚持生态优先,建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健全河流污染治理责任机制,严格污染责任追究。促进河流休养生息、维护河流生态功能。
——坚持层级考核,建立上级河长对下级河长考核工作机制。加快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追究的分级治理体系。
三、实施范围
主要河道:沙滩河王家坪村段、沙滩河福圣村段、磨滩河尖山庙村段、水井河
四、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河长制”,进一步明确各村及各部门职责,落实各项河道管理措施;河道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河道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基本消除沿河违章建筑、乱堆垃圾、河内违法设障的现象;河道断面水质、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到2020年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五、“河长”的设置
实行按河道属地相结合的多级“河长”制。
(一)由乡党委书记和乡长担任“总河长”。
(二)沙滩河王家坪村段由乡党委副书记周云建担任“河长”。
(三)沙滩河福圣村段由乡正科级干部吴仕延担任“河长”。
(四)磨滩河尖山庙村段由乡人大主席谭国东担任“河长”。
(五)水井河由乡纪委书记田仁珍担任“河长”。
六、工作职责任务
(一)总河长及河长的职责
1、加强对河道管理保护综合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
2、协助执法部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理;
3、开展河道管理日常巡查,并将巡查情况及时上报;
4、协助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河道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的处理;
5、服从区政府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并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大家自觉保持河道清洁。
6、确保河道整治无事故,安全设施齐全;
7、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并及时汇报;
(二)河长办公室职责
1、主要职责为:牵头组织实施“一河一策”综合整治,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督导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处理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重大问题;
2、协助河长开展日常河道检查、考核等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河道集中整治,制定辖区内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三)主要职能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落实专人,建立相应机制,负责做好职能范围内工作的指导、督促。
1、河道河岸保洁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清水工程”建设,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扎实开展河道整治工程和河道河岸日常卫生保洁工作。(人大主席谭国东牵头落实)
2、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副乡长陶思华牵头落实)
3、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机制。配合区级相关责任部门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美丽翠屏”建设步伐,改善生活环境,优化人居环境。(乡环保所牵头落实)
4、非法建筑监督机制。加强对河道边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行为的巡查、监督,并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乡规建办牵头落实)
5、媒体宣传引导机制。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和生态道德水平,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曝光落后区域、违法环境行为以及卫生保洁方面的不良习俗。(堡子水利站驻乡水利员牵头落实)
6、建立问责和考核机制。建立“河长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和问责制,定期提交督查报告。(堡子水利站驻乡水利员牵头落实)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河道流经村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本辖区的河道河段全程踏勘,摸清辖区内河道河段环境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按期推进实施。同时,要加强与各级河长之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并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切实把河流河段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乡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力度,规范管理。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实情、出实招,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增强实效,在“查、处、纠”上狠下功夫,巩固河道整治成果,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要向社会公开曝光一些偷排、漏排污水和不配合河道环境整治工作等现象,报道保护环境维护河道生态环境的先进事迹和个人,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河道整治工作,增强群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河道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河长负辖区主要责任,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由堡子水利站驻乡水利员制订河长管理考核细则,纳入清洁家园工作考核。主要领导每季度将不定期、不定时对河道进行抽查,乡总河长办公室每月对河道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分段河长要根据督查通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检查结果将纳入村干部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