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银铁乡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银铁乡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07-19
点击数:

银府发201780

各村(社区),乡级相关单位:

为切实改善河道生态环境质量,建立健全河道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达州市达川区银铁乡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源头治水、科学治水、联动治水的指导思想,建立“河长制”管理制度,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职能部门督促指导、乡负责管理、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河道管理长效机制,修复水生态功能,确保交界断面水质考核合格和饮用水源安全,促进我乡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要求,在全乡全面推行“河长制”,通过综合整治和加强监管,切实改善河道水质及周边生态环境,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三、职责分工

组织协调机构

“河长制”实施工作由银铁乡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推进,成立乡“河长制”办公室简称乡河长办,乡河长办主任、副主任分别由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袁德兵,乡安检所所长王兵兼任,乡河长办负责拟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监督各项任务落实、定期公布考核结果等工作。

“河长制”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乡相关部门单位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评分细则由乡河长办另行制定。

河长设置和职责

1.河长设置。按照河道性质划分,由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本辖区内河道的河段长,做好河道整治工作。河段长名单要通过乡、村公开栏向社会公布,在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

2.河长职责。乡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挂钩联系河道的水质和污染源现状调查,制定水环境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推动重点工程项目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好工作督促检查,确保完成水环境治理的目标任务。河道流经村社区的书记、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做好河道整治工作,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河长。

四、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河道所在村社区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本辖区的河道河段全程踏勘,摸清辖区内各河道河段环境现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期推进实施。要加强与各河段长之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并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把每条河流河段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乡有关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加大力度,规范管理。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实情、出实招,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在“查、处、究”上狠下功夫,巩固河道整治成果,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要向社会公开曝光一些偷排、漏排污水和不配合河道环境整治工作等现象,报道保护环境维护河道生态环境的先进事迹和个人,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河道整治工作,增强群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河道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河段长负辖区主要责任,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河长办要加强牵头协调主要职能部门联合制订河长管理考核细则,纳入清洁家园工作考核。乡主要领导每季度将不定期、不定时对河道进行抽查,乡河长办每季度对河道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分段长要根据督查通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检查结果将纳入驻村社区工作组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

达州市达川区银铁乡人民政府

2017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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