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委发〔2017〕82号
各村(社区):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亭子镇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二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8日
亭子镇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二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四届二次全会和区委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特别是7月3日中央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川纪发〔2017〕1号)文件精神要求,从2017年起至2020年,全镇每年分层分级、分口分类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17年,全镇着力开展扶贫领域“3+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3至6月开展第一轮3个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7至10月,开展“X”项专项整治,即结合全镇实际自主选择1个或几个扶贫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在辖区内开展集中整治。现结合市纪委监察局《全市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二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达市纪发[2017]12号)和区纪委《全区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二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达川纪发〔2017〕38号),制订全镇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二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重点
根据省、市、区纪委安排部署,7至10月,全镇统一集中整治4个方面的问题。
(一)精准脱贫到户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二)贫困户识别不精准的问题;
(三)基层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吃拿卡要的问题;
(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
二、整治措施
(一)坚持“三级联查”,建好“四张清单”。坚持村、脱贫攻坚主责单位自查自纠、镇级扶贫牵头部门开展的全面核查、镇纪委专项抽查的联查机制,建好责任、问题、整改、问责“四张清单”。
1.启动实施,建责任清单。各村和责任单位要对照全镇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二轮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分层分类制定实施方案并建立责任清单,明确具体任务、责任人员、推进措施。
2.自纠自改,建问题清单。7月,各村和责任单位要对照整治重点,结合扶贫领域今年4月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扎实开展整改工作,逐一厘清问题整改清单、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务求整改实效。镇纪委、镇扶贫办要定期汇总自纠自改问题的清单(见附件1)。
3.开展核查,建整改清单。8月,镇纪委将对各村和责任单位的自纠自改情况开展核查(核查方案另行通知),针对核查责任、核查问题及问题整改建立整改清单(见附件2),并与核查人员签订责任书(见附件3)。
本轮整治对贫困村开展核查的全面覆盖核查。
4.专项抽查,建问责清单。9月,镇纪委会同镇扶贫办将组织开展专项抽查,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责清单,厘清源头、溯查过程、倒查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采取批评教育、约谈、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问责。各村和责任单位推进脱贫攻坚不力,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相关主责部门搞形式、搞变通、弄虚作假的,层层问责追责。对扶贫领域“四风”问题禁而不绝、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地方和单位,坚决实行“一案双查”。
各村从7月起每月28日前向镇纪委报告工作进度和成效,报告要简明扼要、直奔主题、实事求是,不说空话、虚话、套话;10月13日前将第二轮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专项整治工作数据表(见附件4)报镇纪委。
(二)健全“四项机制”,建好“四本台账”。镇纪委要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健全分片联系督导、线索专项管理、监督执纪责任、定期通报曝光“四项机制”,建好扶贫领域基础工作、问题线索、执纪审查、通报曝光“四本台账”,形成强大震慑。
1.健全分片联系督导机制。包片领导要对联系点开展“三摸一排”专项督导,即摸项目进度、摸资金落实、摸干部作风、排查一批问题线索,建立全镇扶贫领域基础工作台账,全面掌握全镇脱贫攻坚工作“路线图”、“时间表”。
2.健全线索专项管理机制。要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深挖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逐一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台账要科学规范,严格把握线索的实效性、典型性和连续性,实行统一登记、统一交办、统一报结,做到挂号建账、对号下账、销号结账。
3.健全执纪审查责任机制。深化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查处行动,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线索清楚、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及时反馈。推行执纪审查目标责任制、审查主办人责任制、执纪审查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建立执纪审查管理台账。镇纪委将通过自办、领办、交办、督办等方式,集中查处一批扶贫领域重点案件。要定期研判分析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信访反映和执纪审查情况,通过片区协作、交叉办案、提级办理等方式,对涉及扶贫领域的每件问题线索都要跟进核查,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追责不到位不放过。对问题反映突出但执纪审查效果较差的,实行“挂牌”督查督办。
4.健全定期通报曝光机制。坚持分层分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凡是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无论职务高低,一律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按照省市区统一安排部署,迅速行动、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实行专项整治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做到有专项分析、有整治方案、有目标任务、有责任分工、有具体措施、有明显成效。要根据相关部门线索移送情况,视情况会同相关主责部门,梳理汇总、排查核实有关问题线索,强化监督执纪,形成强大震慑力量。
(二)抓好责任落实。各村和责任单位是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其支部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要把专项整治紧紧抓在手上,不搞“权力下放”,不当“甩手掌柜”。各村和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以解决问题、转变作风、助推发展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镇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露头就打,坚决查处,形成震慑。同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再监督再检查作用,压紧压实主责部门监管责任,会同扶贫办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形成整体合力。
(三)坚持常态监督。在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镇扶贫办每个月要开展1次以上扶贫领域专项督查,镇纪委将两个月开展1次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全镇纪检监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情况和扶贫办自查自纠情况。
(四)强化重点督办。镇纪委在重点领域上,将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村、单位开展重点督办督查,加强督促指导,加大督办力度。
(五)拓宽监督渠道。要坚持群众参与,及时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时间安排、举报方式、整治成效等进行公开公示,邀请群众评判,接受群众监督,形成强大声势。对舆论监督曝光的涉及扶贫领域问题,要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公开结果、回应社会关切。
附件:1.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纠自改问题清单
2.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核查整改清单
3.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扶贫领域专项整治核查工作责任书
4.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数据统计表
82号附件4张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