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府发〔2017〕77号
为切实做好马家镇地质灾害的临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以人为本、群测群防、分工负责、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达川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隐患点基本情况
位置:1.马家镇龙门村4组小地名:长沟
始发时间:2017年7月10日类型:滑坡
规模:小型成因:暴雨
监测员:邓兴荣电话:15082416759
监测方法:目测预警信号:击盆、鸣哨
疏散路线:沿人行路往公路方向
安置地点:龙门村学校
疏散路线示意图
隐患点位置
→疏散路线→机耕道
二、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机构
(一)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李青松电话:13568191333
副指挥长:刘宁电话:13568169293
宋龙友电话:15883700555
成员:各社社长、民兵及党员干部。
(二)监测组
组长:李代彬电话:18113396522
副组长:蒋金成电话:13778350501
检测员:邓兴荣电话:15082416759
(三)医疗救护组
由马家镇医院负责
组长:刘逻辑电话:13330834065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陈俊印电话:18608231288
由马家镇民政办和财政所负责
(五)治安保卫组
组长:程迅电话:15308240123
由马家派出所和村、社民兵负责
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各组开展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并负责灾情统计、信息上报记灾民安抚工作。
附:1.达州市达川区马家镇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2.达州市达川区马家镇2017年龙门村地质灾害点监测责任书
达州市达川区马家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5日
达州市达川区马家镇2017年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增强灾情发生后的应急反应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马家镇人民政府与龙门村村委会签订了2017年地质灾害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1、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法律法规,负责本辖区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村委会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专门领导班子和专(兼)职工作人员,落实责任,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该村地质灾害防治第一责任人。
3、采用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地质灾害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地质灾害的防治意识,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监测体系,搞好群测人员的防灾知识培训工作。
4、加强对辖区内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调查、监测,及时上报险情(重大隐患不得超过24小时),对灾害危险点进行登记、建卡、观测、预报预警和落实各隐患点的防御预案。
5、制定切实可行的躲避措施,实行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和各项防灾制度,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增强灾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能力。
6、积极协助国土资源部门落实好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本年度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时展开应急救灾工作,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二、奖励与惩罚
1、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单位和个人,镇人民政府给予表彰与奖励。
2、对违反地质灾害有关规章制度或失职、渎职造成本辖区内地质灾害事故的,根据行政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追究村、支两委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年底评选先进资格和扣发半年的浮动工资。
达州市达川区马家镇人民政府马家镇龙门村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责任人:
2017年7月15日2017年7月15日
达州市达川区马家镇2017年
龙门村地质灾害点监测责任书
甲方:龙门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监测员:邓兴荣
为了加强马家镇龙门村4组长沟地质灾害情况的预测预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监测的责任明确如下:
一、乙方必须在汛期严守岗位,确保通信24小时畅通。
二、乙方必须定时对地灾点进行监测,暴雨季节每天监测一次,并将情况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组织撤离并将情况第一时间上报肖家村委会及马家国土资源管理所。
三、监测时间:从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共计12个月。
四、乙方因工疏忽给国家或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甲方视情况可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五、此协议一式5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国土局、国土所、政府存档各一份,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