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关于印发《亭子镇河流2017年工作清单》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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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府发【2017】78号

各村(社区)、各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亭子镇河流2017年工作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7日

亭子镇河流2017年工作清单

亭子镇辖区河流,水量充沛,水体水质总体向好,给我镇工农业生产、发电及人民生活带来极大便利。为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属地管理”原则,构建“绿色发展、人水和谐”新局面,在详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辖区河流各种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清单。

一、河流概况

(一)我镇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共有三条:明月江亭子段、鲤鱼河亭子段、新宁河亭子段。

1.明月江亭子段河长郑波成,起止范围:花元村10组白级滩-明天村5组马家咀,全长8.5公里。流经花元村、青云村、庙梁村、官田村、燕窝岩村、群力村、明天村7个行政村。该段河流有:、姜琴采砂场(亭子镇高滩平桥上至大风乡交界处);、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亭子镇魏家洞桥上至花元村7组皂角溪冯明建房屋前)。、花元村6组河岸有一处木材加工厂,在一级保护区内,已整改。

2.鲤鱼河亭子段杨雄志,起止范围:赵岩村3组-群力村5组,全长10.6公里。流经赵岩村、天进村、雷力村、庙梁村、官田村、群力村6个行政村。该段河流有达州官田种猪选育有限公司。

3.新宁河亭子段河长柏子文,起止范围:燕窝岩村7组下胡家坝-燕窝岩村1组高滩平,全长3.1公里,流经燕窝岩村1、4、5、7、8组。该段7组有黑石洞电站。

(二)我镇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共有32条小河流,共涉及18个行政村(社区),人口约4万人,均设立了村级河长。

1.汇入明月江的村级河流:

(1)电厂村2条小河流(青林河、子厂沟河)。

(2)胜利村2条小河流(唐家沟河、铁厂沟河)。

(3)明天村7条小河流(范家沟河、沟里头河、乱石膏河、梯子岩河、管家坡河、大塝上河、黄坭坪河)。

(4)燕窝岩村1条小河流(断脚板河)。

(5)青云村3条小河流(塔头河、三江园河、大公岩河)。

2.汇入鲤鱼河的村级河流:

(1)雷力村3条小河流(谢家沟河、联子沟河、夏家湾河)。

(2)长艾村2条小河流(大龙滩河、长艾2组小河)。

(3)友山村2条小河流(八斗秋河、干子沟河)。

(4)飞牌村3条小河流(檀木坝河、飞龙寺河、杜家沟河)。

(5)长石村2条小河流(李家沟河、石桥沟河、杜家沟河)。

(6)官田村3条小河流(檀木坝河、汇合沟河、飞龙寺河)。

(7)天进村1条小河流(张家坝河)。

(8)赵岩村1条小河流(道沟河)。

(9)群力村1条小河流(群力小河)。

3.汇入新宁河的村级河流:

(1)明天村2条小河流(王家沟河、七根坝河)。

(2)燕窝岩村1条小河流(大树河)。

二、管理情况

(一)逐步规范河道采砂。达川区水务局以拍卖等公开方式依法出让了辖区流域内明月江亭子魏家洞河段的砂石开采权。现共有采砂船1只、吸砂船6只。为切实保护水电站、饮用水源、穿河天然气管道、跨河公路铁路大桥等涉河工程,依法对出让河段划定了砂石禁采区1处,并沿河两岸设立禁采区标志牌2块。并规定了禁采期、限采期。河道管理执法的力量和经费严重不足,缺乏车辆、船只等执法装备,执法效果不佳。

(二)开展涉河违法行为清理整顿。我镇组织实施“两违整治”,依法查处涉河违法建设项目;还组织实施“清水工程”,取缔网箱养鱼并积极推行“清水养殖”。加强了船舶污水生活垃圾管理,杜绝河道内的弃渣弃土的堆放。

三、管护工作清单

(一)问题清单

1.水污染防治。场镇未建污水处理厂,现在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入河。

2.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我镇河流全线自然岸坡,依法应以其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确定其管理范围,但管理范围尚未划定防洪治导线。

3.水生态修复。河道两岸涉及的耕地比重较大,森林植被覆盖率较低,水土流失较为严重。

4.强化保障措施。我镇未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保障不足。

(二)目标清单

1.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场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规范场镇生活垃圾堆放点。

2.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划定场镇防洪治导线。

3.水生态修复。全面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湖生态环境,实现生态文明。

4.强化保障措施。明确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法定职责,落实河长制督查与考核制度,切实保障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

(三)任务清单

1.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场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规范生活垃圾堆放点。

2.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划定场镇防洪治导线。

3.水生态修复。保护好现有森林植被,搞好封山育林、育草,减少林木采伐,治理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涵养水源,改善河流水质和防洪安全,维护下游供水安全,同时结合工程措施,治坡兼治沟,积极发展经济林、中药材等生态经济型特色产业。

4.强化保障措施。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法定职责,落实河长制督查与考核制度,切实保障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

(四)责任清单

1.水污染防治。镇建管站负责规划实施场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规范生活垃圾堆放点。镇畜牧站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法规范和取缔违法畜禽养殖场。镇农技站负责依法取缔河道内网箱养鱼。

2.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镇水利站负责组织划定场镇防洪治导线,设立禁采区标志牌,公告河段禁采期、禁采时段;并组织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涉河违法建设。

3.水生态修复。镇水利站负责组织实施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及监督执法,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肃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

4.强化保障措施。严格执行河长制相关工作制度,督查相关部门及村(社区)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完善河道日常监督巡查制度,确保每月河道巡查不低于8次。建立巡查发现、群众举报、上级督办事项工作台帐,实行挂牌督办。水利、环保、农技、公安、畜牧等职能部门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建立健全上下游、左右岸、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由相应河长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共同商讨解决本辖区河流的重难点问题,合力根治涉河“顽疾”,适时向社会公布河流管理和保护情况,开辟多种群众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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