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府发〔2017〕77号
各村(社区)、各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亭子镇开展2017年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7日
亭子镇开展2017年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川总河长办发[2017]23号和市区文件精神要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切实解决我镇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不断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镇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切实解决我镇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按照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在2017年河长制工作中形成了“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四张年度工作清单的基础上,在辖区内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简称“四项行动”)。同时,加强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黑臭水体、水土流失等突出问题的整治,有效遏制危害河湖健康的行为;建立健全巡河制度,对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防止新的危害河湖健康的行为发生;通过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护的良好氛围。
二、行动任务
(一)清河行动。通过对乱丢垃圾、侵占河道和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清理整治,改善河湖环境质量。
1.继续完善镇、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持续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巩固和完善亭子镇环卫一体化运行机制和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村级保洁制度和保洁队伍,使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加强河道综合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
2.对排查出的江河管理范围内违法乱占乱建、乱堆乱弃情况,拆除河湖水域滩地违法修建的构筑物、建筑物,清除违法种植。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根据《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实施方案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协助区砂管办开展非法采砂治理,整顿河湖采砂秩序,对无证采砂、超许可采量、超许可采区范围、超许可时间采砂等非法采砂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3.彻底清理河滩地建设装运场地、堆放砂石料、堆放碍洪废弃料的行为。
4.加强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防止弃渣进入河道,及时恢复植被。
(二)护岸行动。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清理整治侵占破坏岸线行为,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1.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开展划定“防洪三线”(设防水位线、警戒水位线、保证水位线)和河湖管理范围工作;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
2.明确管理河段内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健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整治违法使用岸线岸滩修建码头、堆场、汽车坡道、耕种等行为,打击霸河霸滩、乱堆乱放违法行为;实施水岸绿化工程。
3.依据我镇河流的土壤、气候等特点,对不同流域制定不同绿化方案,采用不同绿化模式,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优先使用乡土种树,通过混交造林,形成绿色截污带。
(三)净水行动。通过开展各种水体污染整治行动,综合整治水环境。严格入河湖排污口管理。
1.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工作,建立台账管理,加强日常巡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性监测及监督检查;加强工矿企业、工业聚集区水污染整治。
2.调查摸清污染物排放情况,对不达标排放企业制定限期整改计划措施;严格禁止高污染企业进入;加强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根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现有规模化养殖场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通过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污染零排放。在散养密集区,加快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实施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等环境整治。巩固已关停禁养区内养殖户的成果,防止反弹;农业化学肥料、农药治理。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积极推广绿色防控,减少面源污染,确保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减少;认真整顿检查农资市场,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搞好农资安全生产,确保无农药污染、中毒等事故发生;地毯式排查,摸清农资经营情况,加强农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药和高毒、高残及违禁农药的行为,确保农业生产和环境安全。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环境治理,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建立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划分流域重点控制单元,实行精细化、差别化管理;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及其他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物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整治力度。
(四)保水行动。开展保护河湖的行动,保护水资源、水环境,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提高用水效率,防治破坏水资源、水环境等行为发生。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
1.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推进水土保持监测;
2.加强水土流失小流域综合治理,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开展水功能区划定工作,对辖区内河流提出水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的年度目标任务,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积极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推进农业节水,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切实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积极推进工业节水和城镇生活节水;加强区域内减脱水河道的治理,推进下泄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确保生态基流足额下泄。
3.加强渔业资源管理保护。教育群众依法捕捞、持证生产,保护资源环境,不使用非法渔具、不从事非法捕捞、不收购运输贩卖非法渔获物;依法清理取缔电捕网等非法渔具;依法打击在江河湖库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查处禁渔期偷捕等非法捕捞行为和收购贩运非法渔获物的违法行为;依法禁止围河霸河捕鱼行为。
三、具体时间要求
(一)7月31日前,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参照本指导意见,根据四张清单内容,结合辖区河流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年度“四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报镇河长制办公室后实施。
(二)8月-12月全面实施“四项行动”。
(三)12月,总结当年“四项行动”经验,制定下一年度“四项行动”方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河长要高度重视,把“四项行动”作为2017年河长制工作的主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制度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四项行动”正常推进,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河长的作用,全面建立巡河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巡查频次、巡查内容、巡查记录和问题处理。
(三)广泛宣传动员。重视抓好“四项行动”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功能,持续深入的宣传动员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护的良好氛围,激发全社会爱河护河的热情。
(四)加强督查指导。河长制办公室及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四项行动”推进情况的督查指导,对行动缓慢、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五)加大培训力度。我镇应把河长制工作培训纳入现有干部培训体系,提高河长业务素质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