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府发〔2017〕153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乡秸秆焚烧监管工作,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米城乡秸秆禁烧巡查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小组
组长:陶思华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员:王展乡农保中心主任
职责范围:巡查化龙村的秸秆焚烧工作。
第二小组
组长:吴仕延乡正科级干部
成员:温伟福圣村第一书记
职责范围:巡查福圣村的秸秆焚烧工作。
第三小组
组长:谭国东乡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
成员:潘建乡财政所负责人
职责范围:巡查尖山庙村的秸秆焚烧工作。
第四小组
组长:冉明乡环保所所长
成员:杨贵政乡财政所职工
职责范围:巡查大沟村的秸秆焚烧工作。
第五小组
组长:刘劲松乡党委副书记、吴家营村第一书记
成员:李亚乡副科级干部
王景强乡农技站职工
职责范围:巡查吴家营村的秸秆焚烧工作。
第六小组
组长:田仁珍乡纪委书记
成员:朱勇乡规建办副主任
职责范围:巡查先进村的秸秆焚烧工作。
第七小组
组长:申权乡农技站站长
成员:卫勇乡农技站职工
职责范围:巡查新塘村的秸秆焚烧工作。
第八小组
组长:周云建乡党委副书记
成员:王玉彪乡武装干事
职责范围:巡查王家坪村的秸秆焚烧工作。
各巡查小组要分工负责,精心准备。统筹安排好巡查的时间、等具体日程,并及时与被巡查村(社区)作好对接。遵守纪律,本着节约、从简原则,各巡查小组一律轻车简从,一律食宿自理。
乡党委政府将开展督查督导工作,并将结果运用于年终考核。
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