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关于汤仕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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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委发〔2017〕82号

新龙村党支部:

经河市镇2017年6月27日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同意:

汤仕银同志任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新龙村民兵连长;

免去:

汤长龙同志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新龙村民兵连长职务。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委员会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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