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申家乡关于转发《达川区委组织部关于对党支部标准工作法推进情况抽查的通报》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07-11
点击数:

​申委发〔2017〕57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乡级单位部门:

现将达川区委组织部《关于对党支部标准工作法推进情况抽查的通报》转发予你们,请按照此通报和《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申家乡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达川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党支部标准工作法的通知>》的通知(申委发〔2017〕39号)文件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完善好资料,做好迎检准备。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申家乡委员会

2017年7月11日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

关于对党支部标准工作法推进情况抽查的通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室局、区级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

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党支部标准工作法的通知》(达川组通〔2017〕55号)文件精神,区委组织部派员对部分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党支部标准工作法推进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分乡镇(街道)党(工)委抓落实不够。未建立党支部标准工作法问题整改清单和任务清单,未形成有效的推进机制,未进行学习传达,个别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根本不清楚党支部标准工作法的具体内容。

(二)资料归档不够完善,学习宣传工作停留在表面。大部分村(社区)未按照五个基本进行规范的资料归档,党支部标准工作法推进的相关资料比较薄弱。学习宣传浮于表面,停留在标语和对党支部标准工作法内容的宣传上,没有认真学习,仔细研究,大部分村(社区)没有学习和研究党支部标准工作法的记录。

(三)《党支部标准工作手册》使用不规范。一是党员花名册填写不规范、党员信息不全,对基本队伍情况不熟悉,有的村(社区)在“人员类别”中填写为正式,有的未填写入党时间和职务,有的把“人员类别”中的“退休”写到了“职务”中,有的未填写党员入党时间和出生年月,有的有大量的失联党员。二是党费收缴未按月进行缴纳、填写,收款人未签字,有的村(社区)直接填写到了12个月,有的党员未交纳党费。三是“党员活动日”开展不规范,活动内容简单、单一,交纳党费、“双生日”等规定动作没有进行;记实表填写不规范,甚至造假。有的村(社区)“党员活动日”每次都是学习文件,无具体活动内容;有的支部党员30名,参加“党员活动日”活动的只有7人,参加活动的人数与党员总数相差过大;有的参加党员签名由一人填写,未填写缺席人员和缺席原因;有的直接参会党员未签名,直接填写为在家全体党员。四是“党员活动日”记实表的内容与“党员活动日”会议记录不符,有的村(社区)在记实表中填写有党员讨论发言,在会议记录中却没有记录。

党支部标准工作法是全区党建的重要工作,是促进支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抓手,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研究党支部标准工作法,压实责任,对照问题立即整改,切实抓好落实。近期,区委组织部将持续安排督导组对党支部标准工作法进行暗访督查,发现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并纳入年终党建考核进行扣分。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

2017年7月11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