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委发〔2017〕94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葫芦乡村(社区)微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委员会
2017年7月10日
葫芦乡村(社区)微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微信已成为当今社会关注度最高的新型媒介,为深入推进社会管理新模式,构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升党委政府、基层组织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把微信平台作为发布民生民利信息、村务建设公开、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回应群众关切与诉求等方面的重要渠道,做到全乡各村(社区)微信平台建设全覆盖。
二、机构职责
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微信平台建设负总责,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副组长由各村(居民)委会主任担任,并配备专职的信息员负责管理村(社区)微信平台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各村(社区)公布的内容实必须提交领导小组审核后予以公布。
三、工作内容
(一)通过微信平台实时对村(社区)党务、政(居)务工作进行公开发布;
(二)通过微信平台每月对村(社区)“三资管理”进行公开发布;
(三)通过微信平台适时对村(社区)涉农、惠农,惠民、利民政策宣传及办理情况进行公开发布;
(四)通过微信平台适时对当地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建设成效进行发布;
(五)其他需要公布的事项。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全面部署
7月15日前,各村(社区)要召集辖区内干部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宣传动员,全面安排部署,并将本辖区内18至65周岁人员的手机号码造册登记并上报乡纪委备案。
(二)精心组织,全面实施
7月28日前,各村(社区)建立微信平台,通过集中宣讲、走村入户、坝坝会议等形式让辖区内党员干部群众加入到微信平台中,并做好登记在8月10日前上报乡纪委(附件2),同时按照《方案》中的工作内容严格执行落实。
(三)检查验收,全面督查
8月18日前,乡纪委将对各村(社区)微信平台建设及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压实责任。各村(社区)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充分认识村(社区)微信平台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安排部署,把任务分下去,责任到人,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二)周密部署,严格实施。各村(社区)要按照《方案》的规定要求,及时宣传动员,安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严肃问责。乡纪委将对平台建设的运行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没有按照《方案》要求实施,工作落实滞后或流于形式,效果不明显的地方,首先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再根据情况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构建机制,规范管理。微信平台建设受众面广、信息化强,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把微信平台建设作为联系群众的有力抓手,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附件:1.葫芦乡村(社区)微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葫芦乡村(社区)微信群人员登记表
附件1:
葫芦乡村(社区)微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曹江乡党委委员、党委书记
副组长:周胜乡党委委员、乡长
成员:刘德刚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
杨朝霞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波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副乡长
王崇亮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邓泽均综合办主任
李朋珊妇联主席
熊常富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纪委,办公室主任由杨朝霞同志兼任,李朋珊、熊常富为成员,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及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
附件2:
葫芦乡村(社区)微信群人员登记表
填表单位:填表时间:年月日
姓名微信号手机号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