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大堰乡关于大堰乡村(社区)微信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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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堰委发﹝201756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

为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工作新模式,构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升党委政府、基层组织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做到全村(社区)微信平台建设全覆盖。

一、成立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长:杨海燕(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杨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员:高玲(乡人大主席,联系社区

军(乡党委副书记,兼任双井村书记

娟(乡纪委书记联系,王家坝村

刘宗伦(副乡长,联系金黄村

李霜霜(副乡长,兼任铁山村书记

健(正科级干部,联系堰坝村

杨祚华(正科级干部,联系卢岗村

冷爱国(财政所所长,联系地坝咀村

程小云(计生办主任,联系黑洞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程候华专职指导各村(社区)微信平台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对村(社区)公布的内容实时提交领导小组审核,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村(社区)成立微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各村(社区)对辖区的微信平台建设负总责,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其他村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配备专职的信息员,负责微信平台的运行工作。以领导小组成员及专职人员以书面行式上报到程候华(2017年7月20日前)

、精心组织,全面实施

7月31日前,各村(社区)建立微信平台,通过开社员大会,走村入户、电话等形式让辖区内党员干部群众加入到微信平台中,并将本村(社区)内18至65周岁人员的手机号码收集汇总成册交程小云,并按照部署严格执行落实,8月4日前,各村(社区)将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到乡纪委办公室。

、工作要求

我乡将严格按照达川纪办发[2017]43号文件的规定要求,按职责的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确保取得实效。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大堰乡委员会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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