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委发〔2017〕100号
各村(社区):
根据达川纪办发(2017)43号《关于印发<达川区村(社区)微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达川区景市镇村(社区)微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并印发你们,请结合本村(社区)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6日
达川区景市镇村(社区)微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推进社会管理新模式,构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升党委政府、基层组织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现建立村(社区)微信平台,以发布民生民利、村(居)务建设公开、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回应群众关切与诉求。微信平台建设做到全镇各村(社区)全覆盖。
二、机构设置
成立达川区景市镇村(社区)微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张伟
副组长:唐永峰
成员:何六久周光芳黎晓燕杨贵忠胡清刚秦春霞
杨军各驻村干部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唐永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军同志任专职的信息员,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村(社区)微信平台的日常运行、管理、维护以及对村(社区)微信平台公布的内容提交领导小组审核。各村(社区)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微信平台的日常运行、管理、维护。
三、工作内容
(一)通过微信平台实时对村(社区)党务、政(居)务工作进行公开发布;
(二)通过微信平台每月对村(社区)“三资管理”进行公开发布;
(三)通过微信平台适时对村(社区)涉农、惠农,惠民、利民政策宣传及办理情况进行公开发布;
(四)通过微信平台适时对当地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建设成效进行发布;
(五)其他需要公布的事项。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全面部署
7月14日前,各村(社区)要召开专题会议,并将本村(社区)内18至65周岁人员的手机号码收集上报镇微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精心组织,全面实施
7月31日前,各村(社区)建立微信平台,通过集中宣讲、走村入户、坝坝会等形式让本村(社区)内党员干部群众加入到微信平台中。8月1日前将该工作开展落实情况书面报镇微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全面督查
8月20日前,镇纪委将对各村(社区)微信平台建设工作及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五、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村(社区)微信平台建设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按照镇上的《方案》要求,及时宣传动员,安排部署,确保工作实效。对工作滞后或流域形式,效果不明显的村(社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