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府发〔2017〕146号
各村(社区)委会、乡级各单位及部门:
根据《2017年达州市达川区“法律七进”工作要点》达川司发[2017]42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为着力提高全乡农民的法律意识,强化农村基层干部法律素质,加快和谐米城建设的进程,推进依法治乡工作,结合我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际和农村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宣传宪法和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党在农村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处理各种利益关系,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依法参与农村基层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为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完善和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村(居)务监督制度,把法律常识教育列入劳务培训学习内容,大力开展村(社区)“六个一”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法制化管理水平,为保障和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奠定良好法治基础。
三、工作内容
“法律进乡村”活动要做到“四个一”:
1、政府设立一个法律辅导站。配备农村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员,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每年定期开展“送法下乡”工作,对贫困弱势的村民提供法律帮助。
2、每个村(社区)委会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在党员活动室开辟专门场所,并配备一些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书籍,定期对农民开放,做到有“法律明白人”进行讲解,使广大农民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
3、每个村(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将与农民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定期载入专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漫画以及发生在农民身边的具体案例向农民群众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
4、每个村民小组培育一名法律明白人。设立村支“两委”干部学法制度,重点学习农户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其成为各村学法用法的带头人。
四、具体措施
(一)法制宣传队伍到农村。组成法制宣传巡回工作组,深入到每个村委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二)送法制宣传资料到农村。针对农村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由乡依法治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编印广大农民喜闻乐见的、通俗易懂的法律法规单行本等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到各村委会和农户家中。
(三)法制讲座和法律咨询到农村。组织普法宣讲团,针对农村当前比较突出或带有共性的问题,村级每年组织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学习做到有签到册、学习记录、培训讲稿、影像资料等。
(四)送法制文化到农村。宣传、文化、司法行政部门要根据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创作出广大农民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作品,通过小品、相声等具有地方特色的艺术形式,深入到乡村进行巡回演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寓教于乐。
(五)人民调解到农村。乡人民调解组织每年至少选择2-3件、村人民调解组织每年至少选择1件有代表性的案件组织广大村民旁听调解,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的知名度,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
(六)解决实际问题在农村。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努力创新,追求实效,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要针对农村存在的涉法热点、难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为农民解决实际问题。
五、工作要求
依法治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方案,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一)加强指导,落实责任。乡级各单位、各村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要通过试点工作,创造经验、培育典型,不断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要加大督促力度,使农村普法工作健康发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村各单位要共同推进“法律进乡村”工作的落实,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职责与量化标准,把责任落实到人和部门,分批分期、限期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
(三)积极探索实践。要在开展农村普法工作中,各村乡级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造性开展工作,要坚持求真务实,确定工作目标和重点,选择有效方法和措施,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四)切实抓好落实。各村、乡级各单位要积极探索“法律进乡村”的新方法,新载体,提高对农村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各村(社区)委会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依法治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专项检查,确保“法律进乡村”活动的有效开展。
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人民政府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