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关于印发《达川区河市镇村(社区)微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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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委发〔2017〕81号

各村(社区):

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将《达川区河市镇村(社区)微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委员会

2017年7月6日

达川区河市镇村(社区)微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微信已成为当今社会关注度最高的新型媒介,为深入推进社会管理新模式,构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升党委政府、基层组织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把微信平台作为发布民生民利信息、村务建设公开、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回应群众关切与诉求等方面的重要渠道,做到全镇各村(社区)微信平台建设全覆盖。

二、机构职责

镇党委、政府对辖区内各村(社区)的微信平台建设负总责,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张永红同志任组长,由镇长金中华同志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监察室206),刘小丽、李钰莹、陈小亮、龙国芳为办公室成员,李钰莹为专职信息员。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微信平台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口联系等工作,管理村(社区)微信平台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对村(社区)公布的内容实时提交领导小组审核。各村(社区)也要成立工作组,并配备专职信息员。

三、工作内容

(一)通过微信平台实时对村(社区)党务、政(居)务工作进行公开发布;

(二)通过微信平台每月对村(社区)“三资管理”进行公开发布;

(三)通过微信平台适时对村(社区)涉农、惠农、惠民、利民政策宣传及办理情况进行公开发布;

(四)通过微信平台适时对当地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建设成效进行发布;

(五)其他需要公布的事项。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全面部署

2017年7月10日,河市镇召开专题会议,7月15日前,各村(社区)也要召开小组长(小区长)、党员干部专题会议,及时宣传动员,全面安排部署,并将本辖区内18至65周岁人员的手机号码收集完毕(汇总成册,以备待查)。

(二)精心组织,全面实施

2017年7月25日前,各村(社区)建立微信平台,通过集中宣讲、走村入户、坝坝会议等形式让辖区内党员干部群众加入到微信平台中,并按照《方案》中的工作内容严格执行落实。7月31日前,各村(社区)将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镇纪委(径送镇监察室206)。

(三)检查验收,全面督查

2017年7月31日前,镇纪委、镇监察室对各村(社区)微信平台建设及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压实责任。各村(社区)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充分认识村(社区)微信平台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安排部署,把任务分下去,责任到人,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二)周密部署,严格实施。各村(社区)要按照《方案》的规定要求,及时宣传动员,安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严肃问责。镇纪委、镇监察室将对平台建设的运行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没有按照《方案》要求实施,工作落实滞后或流于形式,效果不明显的地方,首先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再根据情况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构建机制,规范管理。微信平台建设受众面广、信息化强,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把微信平台建设作为联系群众的有力抓手,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附件:达川区河市镇村(社区)微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达川区河市镇村(社区)微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张永红  党委书记

副组长:金中华  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刘小琴  人大主席

李旭  纪委书记

蒋立强  党委副书记

黄晨曦  副镇长

王槐  副镇长

余政江  副镇长

庞敬丹  副镇长

焦佳佳  组织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监察室,由李钰莹任办公室主任,刘小丽、李钰莹、陈小亮、龙国芳为成员,李钰莹为专职信息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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