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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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树府发〔2017〕61号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达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达市安监〔2017〕146号)要求,请各部门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规定,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强化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动用人单位落实《通知》精神,扎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二、明确责任,落实主体责任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按照“三个必须”原则,要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加大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的夏季防暑降温措施的落实,不断加强和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切实保障劳动者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身体健康。

三、强化措施,严格监督检查

镇安监所会同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充分发挥综合监督管理职能,突出监督检查辖区內、行业内的重点企业、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对不落实或落实不彻底的部门、企业要在全镇进行通报。

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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