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关于建立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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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府发〔2017〕69号


各相关村(社区),镇级各有关职能部门(单位):

为加强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和信息共享管理,强化对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上报和有序共享,切实为全镇河长制工作提供决策服务,根据《达州市达川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结合省、市,区关于建立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与信息共享制度等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信息报送和共享管理应遵循资源共享、安全可靠、互联互通、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及时高效的原则。

第二条  信息报送和信息共享以基础数据信息、工作动态信息为主要内容。其中,建立基础数据信息包括建立河库信息资源库、河长制管理工作平台、宣传信息管理平台、河库在线监测系统、信息平台网络系统以及河库保护目标考核信息系统。建立工作动态信息主要是对全镇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处理,开展工作预判、热点分析、建设维护数据库、承担门户网站的维护建立工作。

第三条  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全镇河长制信息报送和信息共享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各村(社区)河长制办公室对本级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和信息共享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信息报送和信息共享的重点工作

(一)动态跟踪和热点分析。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掌握分析重点、热点、难点问题。

(二)信息资源共享。统筹建立以流域为单元的河库信息档案系统,将分散于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的河湖基本信息资源数据进行集中管理,打造一体化、协同化的信息共享平台。主要涵盖地理位置、河道状况、集雨面积、水资源总量、水文特性、已建涉河主要建筑物、取水工程、排污口位置、重要断面水质、主要污染物特性、流域内城镇及重点村寨生活污水处理情况、水域岸线情况、分级河长名录等内容。

第五条  信息报送共享和信息共享网络平台系统建设。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管理全镇河长制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络系统,及时发布相关新闻报道、政策制度、工作进展、重点项目动态、群众诉求办理、社会评议等工作信息,并通过全镇各种微信平台发布有关工作动态信息,提高社会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信息发布、共享和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信息,须经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严格审核,严禁发布未经审核及涉密信息。

信息平台网络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另行规定。

第六条  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告和年度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收集、报送工作信息,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汇总整理和上报。报送工作情况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各村(社区)河长制办公室每月向镇河长制办公室报告1次,第一次报送时间为2017年2月10日,之后每单月1日前报送进展情况表及报告(书面报告及电子版)。重大进展情况随时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方案编制、河长及河长制办公室设立、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并填写进展情况表。每年12月10日前,向镇河长制办公室报告本村河长制工作情况总结报告(书面报告及电子版)。

第七条  镇明确1名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和1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报送联络工作,相关人员调整时,需及时上报,并严格把好信息填报、审核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

第八条  信息报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工作推进情况;河长制管理重要工作进展情况。二是河长制管理工作和河湖管护中涌现的新思路、新举措、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及工作创新、特色和亮点;反映本地区、本单位河长制管理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建议意见。三是镇河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办理镇级总河长、镇级河长、镇河长制办公室对河长制管理工作重要部署的落实情况;年度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推进情况;对重点督办事项的处理进度和完成效果;危害江河库管护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第九条  镇级河长联络员单位、村(社区)河长制办公室应于每月25日前将河长制管理工作中重要的政务信息、举措部署、工作动态信息以工作简报的形式上报至镇河长制办公室。报送情况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

第十条  严格信息审批流程。公布或报送信息,须经主办部门负责人审核,由信息管理部门复核后报镇河长制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签发。

第十一条  以下信息需及时公开:

1.公告重大决策部署。在全镇各种微信平台,电子屏幕,广播等媒体上公布河长制工作重大决策、重要规划及制度等。

2.公告河长名单。以公文的形式公布区、乡镇、村三级(总)河长、河(段)长名单。河长名单如因工作调整等原因变更的,应及时以文件的形式更新。

3.沿河树立河长信息公示牌。区级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在全区主要河湖岸边显著位置设立区、乡镇、村三级河长公示牌,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其他河湖岸边显著位置设立乡镇、村两级河长公示牌。公示牌必须标明该河河长姓名及联系方式、职务及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举报电话等基本内容。

第十二条  强化信息公开管理,与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建立对口联系,畅通信息公开渠道;镇河长制办负责对收集的工作信息、简报进行整理、编辑,并通过河长制工作微信平台、工作简报等进行公开;镇河长制办通过简报,微信等及上级业务报刊,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对外公开。

第十三条  加强对河库信息档案系统;水质、水量在线监测系统等的完善维护。建立河库保护目标考核信息系统,对目标考核进行实行动态管理。承担石梯镇河长制微信平台建立工作。

第十四条  镇河长制办公室定期统计信息采用情况,并通报镇河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村(社区)河长制办公室,使用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对信息共享和报送工作成效显著、成绩突出的村(社区)、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严肃信息报送与共享工作纪律,遵守信息管理制度,在信息报送和共享工作中有错报、漏报、瞒报、谎报等情节并导致产生严重后果、重大舆情事故和工作被动、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损失及违反规定程序擅自对外共享、发布和报送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单位或个人,将被依规依法追究责任。

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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