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关于建立河长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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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府发〔2017〕67号


各相关村(社区),镇级各有关职能部门(单位):

为及时协调解决改善辖区巴河河道水质重点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形成合力,确保完成年度治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1.重点项目协调由河长办收集梳理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召集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所在地政府的等相关单位会商,河长办负责实施。

2.与会人员:河长、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所在村居干部和群众代表、其他相关人员。

3.例会执行镇级河长根据报表和季度报告情况定期、不定期及时召开例会,指导开展防洪排涝、水污染整治、文化景观提升等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协调解决涉及镇级层面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重点工程和重点整治工作的落实。镇级河长办要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根据会议协调结果做好与各相关单位的衔接工作,跟踪落实,定期向河长汇报工作进展,并做好会议纪要备案。同时,挂钩联系河道的河长例会原则上不得少于每季一次。

4.河长要切实履行协调督促的职责,在职能部门单位协调发挥应有作用,建立健全重点项目联络员制度。镇级河长办必须对所辖河道每个重点项目做好日常联系沟通工作,全程跟踪,紧抓整改落实。

5.开展重点项目督查活动。通过现场察看、汇报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重点项目难题协调推进情况和问题落实整改情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及时通报项目督查情况,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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