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发〔2017〕71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根据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川区城市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达川府办〔2017〕19号)精神,结合全区五治工作推进会上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营造整洁清新、优美舒适、和谐宜人的城乡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全镇容貌秩序及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延期至2017年8月15日。
一、工作任务
各村、社区及镇级各部门要以“乱搭乱建、乱堆乱码、乱停乱放、骑门摊、垃圾清运是否及时和清除或规范牛皮癣、广告牌、店招店牌、招客牌匾、布幅标语等”为主要内容,结合通知精神和我镇实际,积极推进辖区内的容貌秩序及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提高集中整治达到机场大道畅通无阻,环境面貌明显改善,文明形象明显提升。
二、工作重点
各村、社区及镇级各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能职责,采取“定目标、定任务、定人员、定职责、定时限”的五定措施,全力推进集中整治行动。
(一)集中整治场镇辖区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骑门摊、店招店牌、招客牌匾、扬尘治理(责任单位:镇城管办);
(二)集中整治场镇乱搭乱建(责任单位:镇规建办、镇城管办);
(三)集中整治居民房前屋后乱堆乱码、广告乱贴、牛皮癣及破损布幅广告(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四)集中整治场镇垃圾是否及时清运(责任单位:镇环卫所)
三、实施步骤
此次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6月20日至30日)
召开动员大会,充分利用会议、标语、专栏、宣传车、宣传资料、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让群众真正了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意义,并自觉加入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来。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7月1日至15日)
相关部门和单位抽调专门力量组成联合整治队伍,明确责任,按照活动分工,集中开展劝导、制止工作。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7月16日至8月15日)
评估整治效果,总结经验,查摆问题,找出不足。要坚持不懈,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同时要着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集中整治活动的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及镇级部门要按照镇政府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容貌秩序及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形成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主责,责任单位全面抓,负全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的整体推进。
(二)强化联动协作。各具体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衔接联系,有条不紊地推进整治行动;各相关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协作,尽职尽责地完成任务。
(三)强化督查问责。镇政府、五治办要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对银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行动迟缓而造成较大工作失误的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将从严进行责任追究。
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