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社“三资”管理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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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府发【2017130

各村(社区)委会

为了进一步贯彻省、市、区加强三资管理以及专项整治“133”的文件精神,根据我镇仍然存在白条入账等账务不规范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白条入账等问题再做如下规定,请各村(社区)社认真贯彻执行。

白条、非正规税票不得入账

(一)白条的概念及其表现形式

白条:是指行为人开具和索取不符合正规凭证要求的发票和收付款凭证。打白条是以逃避监督和偷漏税款的一种舞弊行为。主要表现形式有:

1.打白条子,是以个人或单位的名义在白纸上书写证明收支款项或领发货物的字样,作为发票来充当原始凭证。

2.以收据代替发票。这种做法经常用来偷逃税款,一些个体和私营企业当面对消费者时,只开具收据证明此项经济业务发生,而不开发票以避免税务机关检查而偷逃税款。

3.不按发票规定用途使用发票,如以零售、批发发票代替餐饮服务行业发票。

4.不按发票规定要求开具发票,如不加盖财务专用章。

特别是购进固定资产、商品、办公用品、支付劳务费(误工费)没有取得正式发票,而以收据或手写白条代替发票。不论何种形式的白条、不论资金性质,金额大小、均不得入账。

(二)自制凭证的概念及其表现形式

自制凭证是指本单位在执行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所填制的原始凭证。主要表现形式有:

1.材料、产成品的出库单、入库单

2.借款单

3.工资表

4.固定资产折旧、资产盘亏、盘盈

5.差旅单(其中:车船费、住宿费是正规税票,不含出租车车票。是外来原始凭证),接受捐赠。

6.根据我镇实际情况,误餐补助花名册,会议补助花名册(内容包括姓名、金额、领款人签字盖章)

以上六种自制原始凭证在符合原始凭证的要素时可以入账。

(三)外来原始凭证的概念。

外来原始凭证是指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时从其它单位或个人直接取得的原始凭证。或者是能够证明物品的取得的最初证明。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不管资金性质、金额大小,一律使用正规税票(会计制度明文规定可以不用正规税票的除外)。包括兴建、维修项目、工程,支付误工费(劳务费),购买各种资产、低值易耗品,车船费的支付、运输物资的运费等。

(四)村(社区)社所有收入票据只有二种票据可以入账。

1,财政所划拨资金的各类票据。

2,村合作经济组织专用收据(此票据需签字领用、用完归还销号)

二.凡村(社区)社需购买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需报三资托管中心及经镇主要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并将审批表作为附件一并入账,否则,视为违规行为,不予入账。

三.村(社区)社每月传递财务票据,需先经镇“三资”托管中心委派会计审核签字后,再报镇领导审批签字入账。

各村(社区)社,镇三资托管中心在工作当中、应认认真真、不折不扣,严格执行该制度。若不严格执行、一经发现,严追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通知从201771日起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7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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