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委发﹝2017﹞70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员会:
根据达川委办[2017]35号的通知要求,为有效推动我乡“河长制”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根据省、市、区实施“河长制”工作的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米城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总河长及其办公室。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米城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林君党委书记
副组长:蒲达平党委副书记、乡长
周云建党委副书记、副乡长
成员:谭国东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刘劲松党委副书记
田仁珍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陶思华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
二、乡级总河长、各河流河长
总河长:李林君党委书记
蒲达平党委副书记、乡长
沙滩河王家坪村段河长:周云建
沙滩河福圣村段河长:吴仕延
磨滩河尖山庙村段河长:谭国东
水井河河长:田仁珍
三、总河长办公室
主任:陶思华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
成员:张成田党政办主任
李瑞明驻乡水利员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