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关于成立米城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总河长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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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委发﹝2017﹞70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员会:

根据达川委办[2017]35号的通知要求,为有效推动我乡“河长制”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根据省、市、区实施“河长制”工作的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米城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总河长及其办公室。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米城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林君党委书记

副组长:蒲达平党委副书记、乡长

周云建党委副书记、副乡长

成员:谭国东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刘劲松党委副书记

田仁珍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陶思华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

二、乡级总河长、各河流河长

总河长:李林君党委书记

蒲达平党委副书记、乡长

沙滩河王家坪村段河长:周云建

沙滩河福圣村段河长:吴仕延

磨滩河尖山庙村段河长:谭国东

水井河河长:田仁珍

三、总河长办公室

主任:陶思华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

成员:张成田党政办主任

李瑞明驻乡水利员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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