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龙会乡关于整治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的工作方案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06-25
点击数:

龙府发〔2017〕121号

社区居民委员会: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的通知》(达川府办函〔2017〕87号)的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望社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一、重要意义

整治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解决群众广泛关注的突出问题,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专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你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责,把此项工作作为本年度的重点工作,做到思想上真正重视、行动上真正到位,确保能在今后场镇环境保护工作上发挥长效作用。

二、目标任务

对现有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彻底的清理和整治,对今后的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收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治理工作目标。

三、整治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处理”的处理方式,加快堆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堆放处理产业化发展,达到复耕的目的。

2、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三者结合。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近期与远期的关系,利用就近垃圾处理设施,并按规划适当配套建设,逐步形成自理完善的垃圾处理布局。

四、实施步骤

1、现有生活垃圾处理:7月底前,完成现有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进行覆盖绿化。

2、垃圾清扫要求:对本社区的主要街道进行日扫一次,对垃圾池的垃圾日清一次,并对路边、桥边、水边、公共场所及居民聚集点垃圾的收集处理保洁。

五、保障措施

为了保证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清理整治工作顺利进行,针对我乡实际,在资金筹措、政策保障和运行体制等方面制定以下政策和措施:

1、加强群众垃圾整治的宣传教育。要从提高群众环境意识、改变乱倒垃圾的陋习入手,加强对群众的环境宣传工作,教育引导群众,并列入社区的社规民约之中。要利用标语、横幅、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努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培育群众的健康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营造全社会动员、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政府指导扶持,居民管理自治,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通过制定社规民约,规范约束群众。发挥道德评议会等自治组织的作用,结合“五崇尚五反对”活动,广泛开展“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等道德引导和卫生街道等评比活动,建立垃圾有序管理制度,推进农村垃圾整治活动的开展。

2、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垃圾处理正常运转,垃圾整治资金筹措必须坚持多元化、社会化的原则。一是社区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垃圾整治工作。二是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参照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收费办法,或由居民通过“一事一议”确定场镇住户承担垃圾清扫清运处理费用标准,对场镇居民、商业店面、企事业单位等适当收取垃圾清运费和处理费。三是发动社会募集资金。鼓励和倡导企业及社会各界捐助农村垃圾整治事业,鼓励广大群众投工投劳。

3、强化领导责任,确保工作落实。社区居民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垃圾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加强指导、协调工作,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抓好每一阶段工作任务的落实。乡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垃圾整治情况进行定期督查、通报。

达州市达川区龙会乡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5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