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关于何德全同志拟纳入参核退伍军人补助公示情况的函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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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函〔2017〕71号

达川区民政局:

为了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完善参核退伍军人认定工作。何德全同志,男,汉族,家住达川区河市镇金马村5组,生于1951年11月,1970年1月入伍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字185部队(于1973年参加东风3号导弹发射实验任务),1975年3月退役。现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拟认定其为参核试验人员并享受相应待遇。在河市镇便民服务大厅前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

此函

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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