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2017〕22号
区委组织部: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推荐评选全市和全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达川组通[2017]101号)文件要求,镇党委高度重视,严格程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全镇党组织认真开展推荐评选工作。通过充分发扬了党内民主,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遴选的办法确定推荐人选。现将推荐评选情况报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组织学习文件资料
镇党委于2017年6月17日上午召开了各支部书记、机关党员会议,组织学习了达川组通〔2017〕101号《关于推荐评选全市和全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文件,明确推荐表扬的对象、条件和要求。
二、民主推荐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2017年6月17日,由13个支部书记和镇机关全体党员参加了民主推荐全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按照上级分配名额,我镇推荐镇张庙村党支部书记庞佑兵、海棠村党支部书记谢光明等两名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万祝村第一书记潘强、广播站职工蒋华娟(后自愿放弃)等两名同志为优秀党务工作者;高寨村党支部和新岭村党支部等两个支部委员会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三、党委审核、进行公示
2017年6月17日下午召开党委会议,对民主推荐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审核,通过征求计生、公安、纪委、司法等相关单位意见,审核认为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是符合达川组通〔2017〕101号文件规定的对象和条件,推荐过程是公正的,同意推荐庞佑兵、谢光明等两名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潘强、蒋华娟(后自愿放弃)等两名同志为优秀党务工作者;高寨村党支部和新岭村党支部等两个支部委员会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管村镇于2017年6月17日进行张榜公示,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公示3天无异议,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具体情况见推荐审批表和先进事迹材料。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管村镇委员会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