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关于印发《渡市镇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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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府发〔2017151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现将渡市镇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7620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为加强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和信息共享管理,强化对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上报和有序共享,切实为全镇河长制工作提供决策服务,根据省、市、区关于建立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与信息共享制度等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信息报送和共享管理应遵循资源共享、安全可靠、互联互通、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及时高效的原则。

第二条信息报送和信息共享以基础数据信息、工作动态信息为主要内容。其中,建立基础数据信息包括建立河湖信息资源库、河长制管理工作平台、宣传信息管理平台、河湖在线监测系统、信息平台网络系统以及河湖保护目标考核信息系统。建立工作动态信息主要是对全区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处理,开展工作预判、热点分析、建设维护数据库、承担门户网站的维护建立工作。

第三条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全镇河长制信息报送和信息共享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各村(社区)河长制办公室对本级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和信息共享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信息报送和信息共享的重点工作。

(一)动态跟踪和热点分析。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掌握分析重点、热点、难点问题。

(二)信息资源共享。统筹建立以流域为单元的河湖信息档案系统,将分散的河湖基本信息资源数据进行集中管理,打造一体化、协同化的信息共享平台。主要涵盖地理位置、河道状况、集雨面积、水资源总量、水文特性、已建涉河主要建筑物、取水工程、排污口位置、重要断面水质、主要污染物特性、流域内城镇及重点村寨生活污水处理情况、水域岸线情况、分级河长名录等内容。

第五条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告和年度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收集、报送工作信息,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汇总整理和上报。报送工作情况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各村(社区)河长制办公室每两月向镇河长制办公室报告1次,每单月1日前报送。重大进展情况随时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方案编制、河长及河长制办公室设立、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每年1210日前,向镇河长制办公室报告本地河长制工作情况总结报告(书面报告及电子版)。

信息报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工作推进情况;河长制管理重要工作进展情况;二是河长制管理工作和河湖管护中涌现的新思路、新举措、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及工作创新、特色和亮点;反映本地区、本单位河长制管理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建议意见;三是河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对河长制管理工作重要部署的落实情况;年度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推进情况;对重点督办事项的处理进度和完成效果;危害江河湖库管护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河长联络员单位、各村(社区)河长制办公室应于每月25日前将河长制管理工作中重要的政务信息、举措部署、工作动态信息以工作简报的形式上报至河长制办公室。报送情况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

强化信息公开管理,与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及村(社区)河长制办公室建立对口联系,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河长制办负责对收集的工作信息、简报进行整理、编辑,并通过网站、工作简报等进行公开。

河长制办公室定期统计信息采用情况,并通报河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村(社区)河长制办公室,使用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对信息共享和报送工作成效显著、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严肃信息报送与共享工作纪律,遵守信息管理制度,在信息报送和共享工作中有错报、漏报、瞒报、谎报等情节并导致产生严重后果、重大舆情事故和工作被动、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损失及违反规定程序擅自对外共享、发布和报送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单位或个人,将被依规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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