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关于成立农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小组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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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府发【2017131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农房建设管理办法》要求,为确保农村房屋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到位,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渡市镇农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渡市镇农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小组成员名单:

长:刘晓明

副组长:覃分管安全副镇长

陈良春分管建设副镇长

员:罗小兵安监所所长

张小军规建办主任

国土所所长

李家培邹家营社区主任

曾祥均白腊坪村主任

王名勤水口庙村主任

西兴村主任

庞兴安高均坪村主任

冉隆明低基坪村主任

李恒英南岩村主任

聂孝书金盘村主任

黄云酥乐家坝村主任

刘广玉民兴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规建办,由张小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组织、管理、巡查监督工作等日常事务。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

必须按照《四川省农房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对农户房屋建设工程依照简易程序进行质量安全监管。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本地区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做好质量监督工作。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负监督责任,对所监督的工程质量负责。

2.认真审阅、熟悉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掌握项目的监督难点和重点,提出质量监督要点;在施工前向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进行监督交底,并按照监督计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3.审查项目的组织设计、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等技术文件的内容和审批手续的合法性是否符合相应管理法规要求。

4.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监理、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和有效运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有效。监督、检查参建单位的内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如:材料与构配件的进场检查和复验制度、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等)是否落实。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设计文件要求组织施工,生产工人是否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具体操作。抽查工地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特性是否完全满足有关设计文件、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实施重点监督。

对隐蔽工程进行监督抽查。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照齐全、完整、准确、及时原则,收集整编质量保证资料。

5.负责对项目实施监督抽查,发现严重工程质量问题应督促责任方迅速消除质量隐患,并及时向组长汇报。监督检查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以及在验收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和形成的质量评定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实体质量是否存在严重缺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有关的质量验收标准。

6.接受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质量事故报告,参加受监项目质量事故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处理工作。

7.认真填写监督巡查记录,及时报告在建工程质量情况,参与起草受监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完成监督的项目应将质监员资料分工程整理归档,存档案室。

八、自觉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业务素质,按时提交业务考核总结。

(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主要职责

监督小组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宏观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行使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2.负责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测;

3.监督推行建筑安装企业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管理,推广先进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装置及安全技术措施;

4.负责建设工程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受理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投诉,依法查处建筑工程中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违章的行为;

5.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总结交流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等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7.配合市、区有关部门开展建筑施工单位的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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