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树府发〔2017〕57号
各村(社区)委会、镇域有关单位: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达川安办[2017]53号)统一部署,现就我镇开展农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要求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
农村安全生产工作点多面广,各类事故易发多发,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做好农村安全生产工作,是着力践行省委守住社会稳定、安全伤残、食品安全“三条底线工作”的要求,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主要抓手。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及时启动农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
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
各村委会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辖区负责制”的原则,切实尽职履责,扎实推进本地、本行业、领域农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其具体分工:
1.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对农技、沼气、农药、农用燃油等开展农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2.镇交管办重点针对弄讯二、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拉客超载行为,农村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开展农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3.水利站重点针对水利设施开展农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4.供电所针对农村用电及供电线路开展农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5.国土所重点针对地质灾害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落实。
6.规建办重点针对场镇在建工地和燃气设施开展农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7.食药站重点针对农村医疗站点药品和学校食堂(含校园周边食品销售摊点)、场镇饮食店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8.各村委会重点针对农房防火、森林防火、防汛、危房及在建工地、道路交通、地质灾害、聚餐办宴、防溺水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9.派出所重点针对农村道路交通营运车辆“三超一疲劳”驾驶、农用车、二三轮摩托车、私家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开展农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10.安监所负责全镇农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相关工作。
三、落实措施,取得实效
各村、相关职能部门一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做好工作痕迹管理(影像资料),强化闭环效果。二要加强隐患整改力度,督促相关单位(负责人)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资金、时间、,按期完成隐患整改任务。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三要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四要加大农村安全生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大小会议、广播、条幅标语、展板,在节假日和赶场天以及民间聚会等时段,集中宣传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风险辨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请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将开展农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于2017年6月24日前报镇安监所。若逾期不报,将在全镇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扣分。若因印花排查治理不到位、不及时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蒋严肃追责。
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