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陈委发〔2017〕34号
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驻村工作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5月16日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和省、市、区关于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相关文件精神,深入查摆我乡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打赢脱贫攻坚大决战,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陈家乡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廖飞乡党委书记
何锋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王文区以工代赈办副主任
王宏区委编办副主任
李代萍区委党校工会主席
成员:程世梅乡纪委书记
郑海浪副乡长、扶贫办主任
王滑翔武装部长、副乡长
王青春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发生财政所所长
王林柏林沟村第一书记
蒲亮跑马坪村第一书记
王建沿溪河村第一书记
陈首光扶贫办副主任
谢金宏扶贫办工作人员
李林广播站长
罗洪林林业站站长
吕博文农技站站长
黄鲜明规建办主任
林贤模国土所长
唐国信用社主任
赵约支中心卫生院院长
刘远程中心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扶贫办,副乡长郑海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首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并负责日常事务。
二、集中整改目标任务
通过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全面查摆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扎实整改到位,有效解决脱贫攻坚中的突出问题。做到贫困对象识别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位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大幅提升全乡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全面完成2017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为2017年我乡成功“摘帽”打下坚实基础。
三、集中整改范围
(一)全乡7个村;所有贫困村和非贫困村;所有贫困户。
(二)所有乡级帮扶部门(单位)。
四、突出问题的主要表现
(一)精准识别方面。
个别村组没有严格按照贫困对象识别标准和程序识别,操作不规范、一笔签到底,名单未公示,拆户拼户搞平衡,优亲厚友搞照顾;“四类人员”(财政供养人员、有小汽车户、有商品房或商铺户、个体工商户或经商办企业户)清理不彻底;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人为划线;优亲厚友致使富裕对象成为贫困户,少数符合条件真正贫困的对象未纳入,部分符合低保政策条件的贫困户没有进行整户纳入;数据信息录入不准确、不完善,更新不及时,动态调整不到位。
(二)精准帮扶方面
帮扶成效不明显,用形式主义代替扎实工作,“挂名”、“走读”、“驻村干部不驻村’’、帮扶措施仍停留在发钱发物上;驻村帮扶没有全覆盖,特别是非贫困村,帮扶力度不够,每月驻村时间达不到规定的要求;结对帮扶措施不精准,方法单一,到户帮扶时间少,力度不大,成效不显著。特别是由乡安排的结对帮扶人员平时不扶贫,工作靠应付,检查靠突击。
(三)精准脱贫方面
有的帮扶单位没有按照乡委、乡政府规定的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完成任务;特别是一些产业项目戴着扶贫的帽子,用着扶贫的政策,却没有将贫困家庭、贫困人口作为参与的主体。收入细账计算不清楚,统计不规范,擅自扩大范围,将项目投入和预期收入算成当年收入,验收人员走过场、贫困农户没签字认可等退出程序不到位的扶贫对象也认定脱贫。
(四)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产业发展扶贫资金简单发放,没有根据贫困户情况量身定制脱贫产业;扶贫小额信贷距省市区下达目标任务相差甚远;部门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不大、效果差;资金使用管理机制不完善,公告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监管、审计没有常态化、立体化。易地扶贫搬迁进度缓慢;拆旧复垦进展缓慢,推进不力;大部分村还未组织开展房屋验收,入住率普遍偏低。
(五)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管理方面。
个别村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管理较差,归档不规范;档案资料数据相互不一致,致贫原因前后不一致,致贫原因和六个一批不符合,六个一批和帮扶措施不符合、帮扶内容不全、不实,脱贫年度与实际不合;档案资料内容不全,收入台账填写不规范(时间、内容)、不注意逻辑关系、部分贫困户未签字、未盖手印。没有收集整理平时帮扶、成效、危房改造和易地搬迁等图片;扶贫项目资料完善较差,没有按《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资料》要求进行完善,特别是项目确定、竞争性谈判没有会议记录,有的即使有记录也不详细。参会人员没有签字确认,没有公示公告照片资料等。
(六)宣传发动方面。
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尤其是扶贫政策、措施知晓度不高,参与度不高;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强,带领群众自主脱贫动力不足;贫困户自立更生意识不强,“等靠要”思想较为普遍,存在争当贫困户现象。一些地方甚至形成“等着扶、躺着要”、“代行孝”,“要懒懒到底,政府来兜底”,“到懒不懒,政府不管”,不以“贫”为耻,反以“贫”为荣的贫困文化。
(七)工作作风方面。
一些干部思想认识没有随着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推进而及时提高,决战气氛不浓,很少看到有战前的紧张气氛。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仍然存在慢作为,甚至是不作为的现象,没有主动思考如何抓好脱贫攻坚工作,而是被动应付上级工作督促检查。平时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不用心、不用情,摘勾兑搁平。重基础设施建设,轻产业开发扶贫;扶贫效果不明显,脱贫成效不显著,难以适应精准扶贫工作的新要求;村扶贫队伍不齐,有的虽按照上级要求明确了一名驻村干部,但没有实际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只是挂了个名;村级信息员配备不到位。
五、整改措施
(一)认真开展贫困人口识别“回头查”,确保贫困人口真正精准。严格按照《达川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回头查”工作方案》要求,对建档立卡所有贫困户重新进行识别,对不符合贫困条件的建档立卡对象和“四类人员”一个不剩坚决清出系统,对符合贫困条件但未建档立卡的对象一个不剩坚决纳入系统。要通过扎实的贫困人口“回头查”活动,切实解决一些地方贫困人口识别不准确的问题。(责任单位:乡扶贫办、各村)
(二)真帮实扶,切实提高帮扶工作满意度。乡党委加强驻村工作管理,积极与区级帮扶部门对接,确保驻村工作组每月住村时间不少于规定时间。落实结对帮扶责任,每个结对帮扶干部每月不少于1次到贫困户家中去开展帮扶情况并要有详细的记录,贫困户要签字确认。加强对帮扶干部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提高帮扶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千篇一律。(责任单位: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
(三)严格退出标准,确保脱贫质量。严格退出标准,
对“没有实现吃穿不愁的,没有安全饮水的,没有义务教育保障的,没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没有安全住房保障的,、虽然享受了扶贫政策、但当年扶贫成效不明显的,建档立卡‘回头看’后当年新纳入的贫困户,地区低保标准未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低保兜底一批’的贫困户”等八种情形,一律不得退出;严格退出程序,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好落实;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对已脱贫的对象,要扎实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对脱贫质量不达标的贫困户和返贫的对象要继续纳入帮扶范围。(责任单位:各村、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
(四)加强资金项目监管,确保扶贫成效。规范专项扶
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进度慢的村进行督导和约谈。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建好项目库;健全完善公开制度,村上所有扶贫项目资金必须按“四议五公开”流程进行公示公开,实行阳光运行;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责任单位:乡纪委、乡财政所、乡扶贫办)
(五)集中规范完善档案资料,真实、准确、全面记录脱贫攻坚工作过程。严格按照达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脱贫攻坚档案资料进行集中规范完善的通知》、达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档案局、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脱贫攻坚档案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贫困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痕迹管理台账的通知》要求进行归档,彻底解决脱贫攻坚档案资料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等突出问题。确保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过程“可查询、可评价、可追溯、可追责”。(责任单位:乡扶贫办、各村)
(六)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各村要将区脱贫办编印《脱贫攻坚政策到户清单》发放到贫困户手中,做到贫困户一户一本。乡上建立扶贫微信宣传平台,办好脱贫攻坚简报,并扩大简报发送面。各村要抓好“先富带后富”典型宣传、弘扬正能量等活动。各村要在主要交通路口,人口集中居住区树立宣传牌。每个组皆要有宣传标语。要制定激励政策,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提高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的组织化程度,强化贫困群众主体意识,坚决避免大包大揽。(责任单位:乡扶贫办、广播站、各村、帮扶责任人)
(七)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强化村支两委的第一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把脱贫攻坚当做自己分内之事来抓;乡级单位要加强与主管部门的规划对接,与扶贫部门的规划对接,确保规划切实可行。要积极争取主管部门的扶贫项目,部门资金要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大力推进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使贫困村、贫困户早受益、早见效。乡纪委对工作不落实、工作滞后的村督查巡查,一有问题将严肃处理。(责任单位:乡纪委、乡扶贫办)
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6月12日----7月15日)。
各村集中力量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帐,确保底子清、情况明。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摸底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逐步逐项形成问题清单,对症下药,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把集中整改与推进工作结合起来,建立脱贫攻坚长效机制。各村集中自查整改情况在7月15日之前报乡扶贫办,由乡扶贫办汇总报区扶贫移民局。
(二)核查阶段(7月16日----7月20日)。
由乡扶贫办组织力量对各村自查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核查是否认真开展自查,自查工作是否到位、无死角;核查是否进行认真整改,整改情况是否到位;核查整改工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突出问题是否解决。
(三)责任追究阶段(7月21日-28日)。
对通过核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由乡纪委(监察室)进行责任追究。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村、各部门也必须成立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具体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次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务必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作,合力整改。乡级联系各村领导、驻村干部要主动听取各村整改情况汇报,全面掌握联系各村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区级帮扶部门要深入帮扶村,督促、指导、帮助所帮扶村认真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第一书记要全程参与此项工作。
(三)强化督导,促进落实。全方位加强指导督导,盯紧进度安排、人员调配、推进实施、工作成效等重要环节,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项目资金管理、档案资料管理等重点工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符合省、市、区、乡要求不放过、群众对整改不满意不放过”,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台账管理、督办落实、办结销号。
(四)明确职责,严格问责。乡扶贫办负责统筹全乡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负责情况收集汇总及上报工作;各村负责本辖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并承担主体责任,区级帮扶部门、乡级帮扶部门对所帮扶村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承担同等责任;乡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并承担主体责任。对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敷衍了事、工作飘浮,查找问题不全面,整改问题不彻底,被省、市、区、乡督查检查发现问题的一律由乡纪委部门对村、支两委负责人予以追责。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