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府发〔2017〕36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
为切实抓好我镇容貌秩序及环境卫生,营造整洁清新、优美舒适的镇村环境,按照达川府办函〔2017〕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容貌秩序和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南岳场镇要以“乱搭乱建、乱堆乱码、乱停乱放、骑门摊、垃圾清运是否及时和清除牛皮癣、广告牌、店招店牌、招客牌匾、布幅标语等”为重要内容;各村要以“四好村”建设为标准抓好环境卫生整治。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温爱民(镇长)
副组长:陈登睿(副镇长)
成员:曹巡天(初中校长)
杜军(小学校长)
庞滔(卫生院院长)
胡顺平(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场管办,由胡顺平任主任,负责该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二)切实抓好宣传引导
各村(社区)要通过会议、广播、走访等多种形式宣传本次专项行动,要重点宣传在本次行动中做得好的人和事,要批评曝光整治不力和刁蛮撒泼行为,提高广大干群的支持率和参与率,为集中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步骤
宣传动员阶段(6月15日—6月30日),制订好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好各种会议,让该项行动深入人心,人人知晓。
重点整治阶段(7月1日—7月30日),由场管办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在全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曝光。
总结提高阶段(8月1日—8月8日),对整治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形成工作长效,确保此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对本次专项行动因认识不清、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村(社区)、单位及责任人员,将按照《达州市达川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从严进行责任追究。
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