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树府发〔2017〕53号
各村(社区)、镇域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推进绿色发展的部署要求,为切实防治污染,加快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厅发{2016}92号)精神,结合大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统筹兼顾、管治结合原则,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大力开展环境污染治理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环保工作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环境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不断提高环境管理能力,通过实施环境污染防治管控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重污染天气逐年减少,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明显改善。
三、重点任务及职责分工
坚持“科学规划、防治并举、突出重点、分工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以燃煤污染、扬尘污染、河道清理、垃圾和秸秆焚烧治理及其它环保工作为重点,集中整治环境污染突出问题,确保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
制定实施辖区环保工作相关规划及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应急工作预案,综合协调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工作,解决重点区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配合开展环保执法监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组织整改重大环境问题,配合相关单位依法关闭或取缔严重环境违法企事业单位。做好环保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负责环保资料整理、上报等日常工作,做好其它临时性、突发性环保工作。
(二)燃煤污染整治
开展燃煤锅炉治理、煤散烧治理。对镇域范围内煤矿煤厂以及使用的燃煤锅炉进行清查,取缔辖区内所有高污染燃料和燃用设施。严禁燃用散煤和达不到洁净型煤标准的其他型煤、工业废弃可燃物、生活垃圾、废旧机油。配合相关单位组织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三)污水处理及扬尘污染整治
加强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关闭拆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的排污口和违规建设项目,加快镇区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固体废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等环境卫生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公共设施建设,保障正常运行。做好砂石场及其运输道路扬尘防治,清理整顿各类违法开发建项目。规范管理各类建筑施工行为,督促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对进出口道路进行硬化和清洁,对施工拆迁、渣场、料场等场所实行抑尘网全覆盖并进行洒水降尘。同时,做好辖区内露天烧烤常态化管理。
(四)秸秆、垃圾焚烧污染整治
深入开展生态建设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常态化做好禁烧工作。大力整治焚烧秸秆、垃圾等行为,积极做好秸秆焚烧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对秸秆、垃圾及其它废弃物禁烧的全领域覆盖,全时段监管。建立镇、村(社区)两级秸秆禁烧责任体系,落实秸秆禁烧制度,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和宣传力度,坚决杜绝焚烧秸秆、垃圾现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环保第一责任人,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措施,保证任务落实。镇环保所牵头做好全镇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积极与区环保、交通、住建等部门沟通衔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督查监管。建立“政府主导、环保监管、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督查监管措施。镇政府成立督导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各村(社区)委会及相关单位要主动开展工作,动员各方力量做好日常监管,认真抓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落实。
(三)广泛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重要宣传平台,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环境价值观念,全面提升全民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公众参与度。
(四)严格考核问责。严格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未完成年度环保工作任务的村(社区)委会和有关单位,年终考核予以“一票否决”。对出现重大问题整改不力或未按要求整改,产生负面影响的,要依据相关法规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问责。
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