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关于集中饮水水源地设置警示牌、宣传牌和清理沿河垃圾等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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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树府发〔2017〕49号

各村(社区)委会:

为确保我镇村民的饮水安全,同时也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组的督查工作。加强我镇大气、水和土壤深度治理,切实改善人居环境,确保饮水卫生安全。现根据达州市达川区水务局“关于在乡镇集中饮水水源地设置警示牌、宣传牌和清理沿河垃圾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镇在集中式饮用水源设置一、二级保护区标志、警示牌、标示牌、宣传牌及清理沿河两岸存在垃圾、堆矸、堆沙等工作通知如下:

整治任务

1、在集中式饮水源地龙滩水库由镇政府负责设置饮水保护区标志、警示牌、标示牌、宣传牌。

2、各村委会对安装自来水水源地必须设置饮水保护区标志、警示牌、标示牌。由村委会将辖区内排查后于2017年6月23日前报镇环保所统一制作。

3、各村对河流两岸存在的垃圾进行清理,按照辖区负责制的原则负责辖区内河流两岸的白色垃圾、堆矸进行清理。同时督促村民小组对集中饮用水源地的垃圾进行清理,消除饮用水源污染。

4、强化责任、严肃追责。镇环保所于2017年6月25日将此项工作加强督查各村开展情况,对工作不落实、饮用水源地垃圾、辖区内河道两边垃圾未进行清理的,将对所辖村支部书记、主任进行严格问责并限期完成。

特此通知

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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