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府办函〔2017〕8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部门关于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的通知》(建办村〔2017〕2号)精神,我区经过2个月的排查工作,摸清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数量、规模、位置等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和提高农村居民环境意识为重点,坚持“政府引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讲求实用”的原则,全面推进我区农村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工作,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村农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前阶段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排查,我区共排查出在40个乡镇内有46个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见附件2),这些垃圾存放时间长、量大面宽,对环境污染严重。各地、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研究具体治理工作办法,对现有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彻底的清理和整治,对今后的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收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治理工作目标。
三、责任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承担主体责任,制定辖区内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人力、财力、物力对辖区内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无害化治理,同时规划落实好新增生活垃圾的处理方法,并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非正规垃圾堆放整治信息登记表(见附表3)和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方案以及2017年10月底前将此项整治成果书面报送达川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申钧联系电话:2630578
区环保局:根据环境工作的相关内容和治理要求,于2017年6月底前制定好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及达标细则,并落实专门的技术人员按环保要求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治理和牵头做好非正规垃圾点的治理验收工作。
区住建局:研究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办法,规范乡镇垃圾场及中转站建设,进一步牵头做好农村生活垃圾运输到达州市佳境环保公司进行垃圾发电的相关事宜。
区财政局:对非正规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资金安排,以确保非正规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区治理办: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工作进行牵总协调,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工作进行跟踪督导,并每月通报结果。
区文体广新局: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进行新闻报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统一的安排部署,狠抓落实。特别是各相关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亲自过问落实,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员单位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统筹研究解决、协调具体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将农村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农村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经费及维护修缮经费;整合各部门涉农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治理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将农村保洁、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委托给企业运行管理工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
(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针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推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工作高效运转。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要紧密配合,齐心协力抓落实,防止发生推责诿过、扯皮梗阻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加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宣扬先进典型,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曝光,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区委目督办、区政府督查室和区治理办要加强专项督查,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进展情况列入“五治”工程考评,定期通报,将督查考评结果纳入各责任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与绩效管理挂钩,对行动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或乱作为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问责。
附件:1.达川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达川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信息表
3.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信息登记表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附件1
达川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许高山
副组长:罗光 林杨 开伟
成员:段善国 唐毅 邓异霞 吴红萍
各乡(镇)党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达川区治理办。
主任:杨开伟
副主任:王海 郑美文
工作成员:申钧 夏波 蒲江 杜小兵 任文锦 朱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