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府办函〔2017〕9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基层应急队伍是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区应急队伍不断发展,在应急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各地、各部门在基层应急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工作进展不平衡、组织管理不规范、职责任务不明确等问题。根据区政府领导的安排,现将推进我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是加强建设应急队伍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面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确保本区域、本系统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本行业基层专业应急队伍建设规划,按照各自职责,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积极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
二、注重规范建设,完善运行机制
(一)区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模和标准
1.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依托区公安消防大队组建。
2.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我区实际,由相关单位牵头组建17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可由相关牵头单位内部力量组成,也可依托企事业单位力量组建。
区防汛抗旱专业应急队:由区水务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水旱灾害、气象灾害的应急救援。
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队: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
区林业灾害专业应急队:由区林业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救援以及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野生动物疫源病事件、重大林业生态破坏、林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林区社会治安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应对。
区安全生产专业应急队: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危化品事故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
区环境污染专业应急队:由区环境保护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应急救援。
区水上事故专业应急队: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海事局二分局负责组建,主要负责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水域事故或船舶保安事件的应急救援。
区电力专业应急队: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和供电设施损毁的应急救援。
区通信保障专业应急队: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各类突发事件处置现场的通信保障和通信设施损毁事故的应急抢修。
区食品安全及特种设备专业应急队: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
区市政设施专业应急队: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全区公共设施损毁事故的应急救援。
区建筑安全专业应急队: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建,主要全区负责建筑施工事故和供水、供气事故的应急救援。
区交通运输专业应急队: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渡口、公路损毁的抢修和各类突发事件需队伍调运、群众疏散、物资调运时的运力保障。
区卫生专业应急队: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全区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
区动物疫情专业应急队:由区畜牧食品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动物疫情和生物灾害的应对。
区物价异动专业应急队: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影响市场物价稳定的突发事件的应对和价格监测。
区天然气泄漏专业应急队: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区内燃气泄漏的应急救援,群众疏散。
区煤矿事故专业应急队:由区煤管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区内煤矿事故的应急救援。
以上每支应急救援队伍人数应不少于20人,并由组建单位配备各种必要的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
3.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依托团区委和区红十字会,建立不少于80人的共青团志愿者和红十字会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鼓励社会其他组织建立各种志愿者应急队伍。各乡(镇、街道)也要组建相应的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
4.专家应急救援队伍。区政府和区级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聘请一定数量、各方面的专家组建专家应急救援队伍。
(二)乡(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模和标准
1.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乡(镇、街道)要整合治安巡逻(协警)、专(兼)职消防、防汛抗旱、森林消防、卫生医疗、基层民兵等各类队伍资源,组建1支人数不少于50人的“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
2.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乡(镇、街道)要依托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自治组织,组建1支人数不少于30人的志愿者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
(三)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模和标准
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要建立1支由企业员工组成的、规模适当的专(兼)职综合应急队伍,由建队企业配备必要的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此项工作由区安监局、区经信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落实。
(四)学校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模和标准
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组建1支由教职员工、物业管理员、学校保安和学生相结合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此项工作由区教育负责督促落实,并汇总上报。
(五)队伍管理
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遵循“谁建队、谁管理,谁使用、谁保障”的原则,由各地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自治组织具体负责,区政府应急办负责检查、监督和调用。
1.明确职责
各应急救援队伍要明确职责任务,设立队长,明确联络员,建立花名册和确定联系方式,报区政府应急办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2.加强组织领导
应急救援队伍在常态下(即非紧急状态下),接受组建单位领导、管理和使用,非常态下(即紧急状态下),接受当地政府统一领导、指挥、调度和使用。
应急救援队伍在履行基本职责的同时,要服从上级调度参加跨区域、跨单位、跨行业突发事件的处置。
(六)优化基层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
突发事件信息员是应急管理的耳目,能够获取突发事件的源头信息。各乡(镇、街道)要配备专(兼)职应急管理人员,并在基层村(组)和企事业单位现有突发事件信息员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信息员队伍,加强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其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灾情收集、安全知识宣传等方面的基层基础作用。
(七)完善应急队伍运行机制
要完善综合队伍、专业队伍、志愿者队伍协调配合、应急联动,以及区域间联防联控的运行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应急队伍拉得出、用得上、配合好、处置佳。要完善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预案、方案,做到科学施救、有序救援。
三、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加强培训和演练是提高基层应急队伍现场处置能力的关键。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区域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特点,开展针对性的模拟演练,提高队伍实战能力,并要结合不同队伍的专业特点,加强培训,提高队伍业务素质。要注重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与其他专业救援队伍的合成演练,建立健全相关预案和工作制度,提升应急联动能力。基层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演练,要制定年度计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实施。
四、落实资金投入,保障建设经费
应急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应急队伍建设必须着眼长远,不断巩固发展,将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人员工作经费、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经费、有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采取多方争取、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等方式,强化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经费筹措,保障队伍基础建设、装备建设、业务建设和日常工作所需资金。探索建立基层义务应急救援队员的医疗、工伤、人身意外保险、抚恤等保障制度,充分调动队员参与救援的积极性。
五、强化考核检查,确保有效推进
区政府应急办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应急队伍建设情况的考核检查,确保应急队伍建设稳步有效推进。各乡(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分别填写相关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情况统计表(附件1)、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统计表(附件2)、专业应急救援专家组情况统计表(附件3)、突发事件信息员情况统计表(附件4),加盖公章后于8月10日前,将纸质档原件和电子档报送至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行政中心10-37,联系人:刘昌永,柏子江,联系电话:5123019,非涉密电子件上传达川应急群:QQ119072754),对未按时完成组建任务的单位将进行通报。
附件:1.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情况统计表
2.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统计表
3.专业应急救援专家组情况统计表
4.突发事件信息员情况统计表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