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府办〔2017〕5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达州市达川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达州市达川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
为进一步指导和抓好“十三五”期间全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加大节约型机关建设,引导和带动全社会形成浓厚节能氛围,加快推进我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四川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达州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节能工作回顾
“十二五”期间,全区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推进机制,着力加强节能宣传培训,积极推进节能改造,大力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应。
(一)主要工作成效
2015年全区公共机构403个,总建筑面积163.17万平方米,用能人数16万人,公务用车568辆。2015年,全区公共机构总耗电量2892.68万千瓦时,人均用电180.56千瓦时,每平方建筑耗电17.73千瓦时;用水648.81万立方米,人均用水40.5立方米,每平方建筑用水3.98立方米;总耗油量260.1万升,单车耗油量0.46万升。2015年人均综合能耗比2010年下降了16.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了12%,人均水耗下降了17.5%,均超额完成“十二五”下降目标任务,较好地发挥了公共机构的表率作用。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区政府成立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区机关事务局、区发改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区教科、财政等部门为成员,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为主管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机构,内设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股,配备3名编制。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网络,明确各单位节能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建立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QQ群、通讯录,形成“联络、宣传、统计、监督”四位一体的工作格局,构建了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节能工作网络,确保了全区所有公共机构全面参与,不留死角。
2.强化制度建设,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达州市达川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制度》《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制度》《公共机构开展节能降耗、厉行节约工作的暂行规定》《公共机构进一步加强空调运行管理的通知》和《公共机构节电、节水、节气、公务车辆节油和办公用品节支管理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保障和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文件、制度,对节能工作规划、目标任务、实施方案、能耗统计、节水节电管理和监督考核等作出明确规定。以完备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推动管理科学化,实现高效益。
3.强化宣传培训,大力营造节能氛围。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周体验、教育、宣传活动和广泛开展“节约一度电、节约一滴水、节约一滴油、节约一张纸、节约一分钟话费“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节能法律法规、日常生活节能技巧等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和市民的节能意识和参与意识,真正做到依法节能、全民行动,形成了“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节能氛围。“十二五”期间,全区公共机构发放节能宣传资料8000余份,张贴节能宣传画2000余张,制作节能宣传展板3000余块,悬挂节能宣传标语1000余幅,发送节能公益短信1万余条。
4.强化日常监管,切实降低能耗支出。严格公车管理: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定点保险制度,实行单车定额油耗管理,严格车辆出行线路管理,提倡集中乘车,减少车辆空驶里程,切实降低了车辆运行费用。严格用水管理:建立健全了供水设施设备巡查制度,及时更换老化的供水管线,安装更换节水型龙头、卫生洁具等,降低用水量,节省水费支出。严格用电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公共机构室内空调温度设置规定,办公楼电梯自觉执行2至3楼停开,周末、节假日只开1台电梯的规定,从严控制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电器的配置数量和使用时间,节省用电量,有效降低了电费支出。严格办文办会管理:压减办文办会数量,提倡合并召开会议或召开视频会议,合理减少全区集中开会次数,减少文件印发数量,切实降低会议费及差旅成本。
5.强化示范引领,全面推进科技节能。加大节能项目实施进度,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重视节能新产品的引进和新技术的推广。区机要局投入资金50万元,通过采购低能耗IT设备、优化设备环境布局、改造配电系统,打造绿色数据中心,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年节电1.3万千瓦时以上。区行政中心投入资金80多万元,优化水电管网布局,更换老旧管线和设施设备,有效降低水、电消耗,大大提高了水、电利用效率;机关宾馆、达州中学投资35万元,改造了食堂抽油烟系统和燃气灶具,实现了油烟零排放,年节气率达32%以上。区教科局、达川区人民医院投入资金80多万元,更换传统灯管,每年可降低电耗30万度,节约电费支出24万余元。近年来,全区累计投入公共机构节能改造资金360万元,用于公共机构非高效照明产品更换、节能改造等工作。
6.强化目标考核,全力确保节能成效。根据《达川区“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每年年初下发公共机构节能年度工作计划,分解下达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并纳入区委、区政府对乡(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建立了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出台了节能考核评价办法,每年定期不定期对各公共机构进行节能工作检查,掌握节能目标实施进度,督促加快节能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检查不走过场。年终根据掌握情况,对各单位节能目标、节能管理、能耗统计、节能措施等方面进行评比考核,确保检查、考核真实有效。“十二五”期间,全区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受到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通报表扬。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节能管理薄弱、财政投入不足等问题。一是节能基础还相对薄弱。节能配套制度、标准有待进一步完善。各公共机构之间节能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单位重视程度不高、管理力量不足,管理人员更换频繁,能力素质亟待提高。二是节能管理手段还比较单一。依靠行政手段多,依靠经济、技术手段少,市场作用发挥不够,运用市场机制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难度仍较大。三是节能改造资金投入不足。公共机构节能改造专项经费和日常工作经费还缺乏保障,节能改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率不高,节能技改项目推进缓慢,节能效果没能充分显现。
二、“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顺应全球抑制气候变暖潮流、履行我国向国际社会做出节能减排庄严承诺的关键五年。国家、省、市“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全面推动能源节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倡导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等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提出新的要求。随着全区各级各类公共机构事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教科、卫计、文广等公共服务范围扩大,能源资源消费需求刚性增长,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公共机构能耗在全社会能耗总量中虽然占比不高,但具有很强的导向性,公务人员良好的节能行为习惯,在全社会将起到很好的带头作用。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抓住节能技术、设施设备、节能投入和习惯养成四个关键环节:选取适合公共机构特点的节能新技术,提高技术使用的效能;加强设施设备的配备更新,提高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匹配度;合理增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投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大宣传教育和节能实践活动,增强公共机构人员节能意识和培养良好节能习惯。为全面完成“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目标任务,全区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必须科学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形成人人节约资源、减少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三、“十三五”节能工作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及工作思路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形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主要目标
1.管理目标。到2020年,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体系,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组织管理体系、制度标准体系、技术推广体系、统计监测体系、监督考核体系、宣传培训体系和市场化服务体系。
2.量化目标。到2020年,全区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比2015年下降12%,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比2015年下降11%,人均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15%。
(三)工作思路
1.依法管理,社会化服务。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政策引领,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推动节能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落实。完善公共机构节能政策法规和制度标准,建立健全评价考核和监督检查机制。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广泛引入市场化手段,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持续健康发展。
2.示范引领,整体推进。抓好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示范单位创建,树立典型示范,建立公共机构绿色发展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制约公共机构绿色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指导监督,集中推进教科文卫体等能耗大、社会影响力强的行业和系统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划、指导一批公共机构分别创建国家、省、市节约型示范单位,从而带动全区实现公共机构节能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
3.勤俭节约,绿色低碳。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积极开展节水、节电、节油、节气、节粮活动,倡导勤俭节约,践行绿色、低碳、文明的消费理念和工作生活方式。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节能减排,组织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可再生能源循环利用,推广天然气、太阳能等消费应用清洁能源,进一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循环利用。
4.经济适用,因地制宜。注重公共机构节能的经济性、适用性、阶段性和实效性,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级公共机构的特点以及各单位能耗水平和办公条件以及行业特征,加强分级、分类指导,逐步建立分级分类的节能目标评价体系,鼓励实行能耗定额管理,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开展节能管理。
四、开展“六大绿色行动”
(一)开展绿色建筑行动
强化建筑节能,严格新建建设项目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加强建设过程节能监管,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党政机关办公和业务用房、学校、医院等新建项目全面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建设超低能耗建筑,全面加强对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执行节能标准规范的监督检查。继续抓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积极开展以更换高效节能门窗为重点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对供配电、空调、照明、电梯、饮用水装置等耗能设备实施节能改造,推广应用无功补偿、变频调速、空调清洗、高效冷却塔、高效换热器、高效照明产品、回馈发电装置等节能技术和设备,推进低成本节能管理。区级部门、乡(镇)、街道进行大(中)修的办公建筑均要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全区公共机构在“十三五”期间要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万平方米。
(二)开展绿色办公行动
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产品。推广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倡导采用电视、电话、视频召开会议,减少签字笔、纸杯、餐盒等一次性办公用品使用,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再生鼓粉盒等资源再生产品。优化办公家具、设备等配置,盘活存量资产,减少资产的闲置浪费。严格执行空调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温度设定的规定。严格杜绝非办公时间的长明灯等办公电器待机能耗浪费。积极参与大气、水、土地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办公环境综合整治。抓好办公区绿化美化,因地制宜实施小微绿化、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倡导和鼓励办公区内禁烟,积极打造无烟办公区,营造绿色办公环境。
(三)开展绿色出行行动
推动公共自行车网点建设,大力倡导“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135”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引领新能源汽车的消费和应用,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停车场充电桩建设和提供新能源汽车服务。在公共机构中加大新能源汽车的应用程度,逐步提高配备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到“十三五”末,全区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总量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5%以上,公共机构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
(四)开展绿色食堂行动
实施公共机构食堂灶具、排烟系统节能改造,保证油烟排放达标,推广应用高效节能、节水餐饮设施设备。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要安装餐厨废弃物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深入开展反对食品浪费行动,倡导按需消费、“光盘”行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的良好习惯。引导绿色食品采购,限制和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和过度包装用品,加强食堂精细化管理,建立绿色食堂评价标准,开展绿色食堂创建工作。
(五)开展绿色信息行动
加强机房节能管理,建设机房能耗与环境计量监控系统,对数据中心机房运行状态及电能使用效率(PUE)、运行环境参数进行监控,提高数据中心节能管理水平。积极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采用高效换热设备、节能UPS等节能新产品;采取绿色智能服务器、能源管理信息化系统、直流供电等节能新技术,绿色数据中心能耗平均降低8%以上,平均电能使用率(PUE)达到1.5以下。鼓励公共机构应用云计算技术整合改造现有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全区在“十三五”期间要完成1个公共机构的省级绿色数据中心试点示范工作。
(六)开展绿色文化行动
加强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教育培训,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生态文明和环保宣传“进机关”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在各级公共机构和干部职工中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科学知识,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生态文明道德,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任务,推动工作方式向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方向转变,推动生活方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积极倡导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工作生活“碳足迹”〔1〕计算,减少个人工作生活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带动全社会崇尚节约、践行低碳工作和生活的环保理念。
五、实施“七大重点工程”
(一)实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程
国家、省、市继续开展公共机构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通过示范单位创建,有利于以点带面,向全社会传递先进典型的正能量。积极推动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单位创建,以机关、学校、医院为重点,选择节能工作基础较好、能耗总量较大、具备一定代表性的单位,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到2020年,示范单位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明显低于我区公共机构平均能耗水平。“十三五”末,我区创建国家级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家、省级示范单位1家、市级示范单位1家。
(二)实施可再生能源推广工程
推广可再生能源是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举措。要大力推广太阳能光电发电、太阳能生活热水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在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实施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示范项目,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例,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三)实施节地节水工程
严格落实土地规划利用有关法规政策,节约集约使用各类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资源。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公共机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要制定节水措施,实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即“三同时”制度)。建立用水计量、统计、定期维修等节水管理规章和制度,制定节水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建立系统的用水统计台账,铺设透水地面或地面采取透水措施。重点推广应用节水器具,绿化用水全部使用节水灌溉,大力推广中水〔2〕、雨水回收循环利用。机关、学校、医院应积极组织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鼓励采用合同节水管理模式进行节水项目改造工程。“十三五”末,公共机构节水器具使用率、节水型食堂食品清洗设备使用率均为80%。完善用水计量体系,全区公共机构全部实现用水分户计量,按用水功能区分安装二级水表。全区80%以上的区级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50%以上的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
(四)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积极推进废旧电子产品、办公用品等循环综合利用,加强废旧商品、生活垃圾等分类收集处理,推广使用再生纸,着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鼓励公共机构与有资质的企业建立定点定期回收机制,形成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回收体系,建立资源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十三五”末,废旧商品回收率达到80%以上。
(五)实施能源计量统计完备工程
指导公共机构按照“分户彻底、分区规范、分项合理、应配尽配”的原则完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公共机构要开展能耗监管系统建设,开展统计数据会审和统计工作专项抽查,持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进数据共享,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应用,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化,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十三五”末,公共机构的行政、业务、后勤服务及其他功能区域分区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中央空调、独立食堂、数据中心、实验室等重点用能系统和部位,分类分项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
(六)实施能效提升工程
积极推广应用高效节能产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的有关规定。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加快整治小型燃煤锅炉。大力推进空调、电梯、照明等系统设备的能效提升改造工程,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能源管理。
(七)实施能效“领跑者”〔3〕创建工程
大力实施能效“领跑者”示范工程,积极推进教科、卫计、文广的公共建筑建立能效基准、能耗标杆,促进节能减排,形成推动公共机构能效水平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重点推进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积极争创省级能效“领跑者”。做好能效“领跑者”宣传培训工作,对能效“领跑者”给予奖励,充分发挥节能示范效应。
六、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工作计划中。机关事务管理局要认真履行职能,切实加强指导和监督管理。教科、文广、卫计等系统要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建立相应的节能管理和监督机制。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积极与发改、财政、住建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纵向联动、横向协商、执行有力、运转顺畅的协调机制;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广新经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健全制度标准
强化公共机构能耗、水耗强度控制,合理确定能源资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加快制定能源资源消费基准,完善计量统计、能源审计、监督考核、合同能源管理等配套制度标准,形成科学规范、管理严格、覆盖全面、监管统一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和公开制度。根据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特点,完善节约型公共机构分类评价标准,探索建立党政机关独立办公区、学校、医院能源资源消费基准线和能耗定额标准,加强能源资源消费强度控制。强化相关制度标准的贯彻落实,不断提高节能管理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三)落实资金保障
发挥财税、金融等政策的引导作用,支持、激励和引导公共机构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节能节水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示范及推广应用等给予支持。区政府应安排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经费和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用于工作开展和节能改造。加强节约能源资源预算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公共机构按合同能源管理改造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列支或计入相关支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市场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财税、信贷、融资支持。
(四)加强监督考核
建立和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制度和节约能源资源目标责任制,逐级分解工作目标,开展年度考核,并将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问责机制,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权责一致的原则,落实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建立健全能源资源消费信息通报和公开制度。推进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管系统建设。每5年对年能源消费量5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费200万千瓦时以上以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机构或集中办公区开展一次能源审计。
(五)强化技术支撑
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节能服务机构建立节能技术支撑体系,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关键技术集成示范。加强互联网、物联网技术与传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技术融合,充分利用“互联网+”模式,提升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建立健全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的遴选、鉴定、推广、应用机制。积极采取融资租赁、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推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
(六)强化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手机等媒体,大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营造全社会崇尚节能、保护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认真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提高节能意识,培养节能习惯,引导干部职工增强依法节能意识和绿色低碳理念。加大中小学、幼儿园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节能主题讲座和班会活动。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培训长效机制。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自身能力建设,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七)抓好能耗数据统计
认真执行国管局新修订的统计制度,真实、完整填报能耗统计数据,公共机构能耗数据报送工作将作为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考核的重要衡量指标。“十三五”期间,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报送工作实行季报制度,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务于每季度结束后10天内,将能耗数据按时报送到“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系统”(网址www.jldnygl.com)。
名词解释:
〔1〕碳足迹:碳足迹标示一个人或团体的“碳耗用量”。“碳”,就是石油、煤炭、木材等由碳元素构成的自然资源。“碳”耗用得越多,“二氧化碳”也制造得越多,“碳足迹”就越大;反之,“碳足迹”就越小。
〔2〕中水:是相对于上水(给水)、下水(排水)而言的,指将小区居民沐浴、盥洗、洗衣、厨房、洗菜水等产生的生活废水、污水以及集中办公室区产生的废水经集中处理后,达到一定的用水标准回用于小区、办公区的绿化浇灌、车辆冲洗、道路冲洗、家庭坐便器冲洗等,从而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
〔3〕能效“领跑者”:指同类可比范围内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产品、企业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