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府办函〔2017〕10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达州市达川区城区社会生活噪音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达州市达川区城区社会生活噪音污染治理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治理达州市达川区城区环境噪声污染,给广大市民营造安静舒适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一、治理目标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原则,在城区开展商业促销噪声、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商业经营设备噪声、公共场所娱乐噪声、家庭室内活动噪声等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治理百日攻坚行动,严厉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环境噪声污染违法行为,力争到2017年12月底,中心城区区域噪声等级由三级下降到二级,切实改善城区声环境质量,保障市民身心健康。
二、治理重点
(一)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污染。重点治理KTV、酒吧、舞厅等文化娱乐场所超标排放噪声的违法行为。
(二)固定设备噪声污染。重点治理风机、水泵、空调器、冷却塔等固定设备设施和切割加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等)作业产生超标排放噪声的违法行为。
(三)公共场所娱乐活动噪声污染。重点治理在城市街道、广场、公园、游园等公共场所开展健身娱乐、集会等活动中使用音响器材,超标排放噪声的违法行为。
(四)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污染。重点治理在城区商业经营、促销、庆典等活动中的噪声违法行为。
(五)家庭室内活动噪声污染。重点治理在城区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和住宅室内装修活动中,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违法行为。
三、治理范围
达川区城区范围内的三里坪街道办事处、翠屏街道办事处。
四、职责分工
(一)区城管执法分局:负责牵头建成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城区商业经营、促销、庆典等活动中产生的噪声,营业性文化娱乐噪声,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设备和切割加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等)作业产生的噪声污染行为。
(二)区环保局:负责开展声环境质量的监测和信息发布;牵头制订《达川区城区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负责新设立的KTV、酒吧、舞厅(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等文化娱乐场所环境噪声污染环保评价批准,督促娱乐场所经营者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产生噪声污染的经营企业(商户)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督促其完善环评审批手续,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治理),拒不改正(治理)的,责令停业、搬迁、关闭;协助城管执法、公安、文体广新等部门查处营业性文化娱乐、商业经营、群众性娱乐、住宅室内装修活动等噪声污染违法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做好噪声污染的监测认定,提供监测报告,抄告相关执法部门。
(三)区公安分局:负责依法查处在城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健身娱乐、集会活动,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或住宅楼室内装修活动,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行为;负责协助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娱乐场所噪声违法行为。
(四)区文体广新局:负责广场舞等公共健身娱乐活动的服务、指导、监督管理;配合辖区政府管理、指导健身娱乐队伍;配合环保、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开展噪声污染治理工作;新建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不得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对违反相关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依法取缔,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娱乐场所,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2年内被2次责令停业整顿的,依法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负责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上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相关内容,跟踪报道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正、反典型事例,营造良好氛围。
(五)区商务局: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为;配合环保、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开展噪声污染治理工作。
(六)三里坪街道办事处、翠屏街道办事处:引导辖区广场舞群众健身娱乐队伍规范、有序、文明开展健身娱乐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治理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7月8日至7月15日)。召开动员大会,印发实施方案,发布《关于加强达州市中心城区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相关企业(商户)、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百日攻坚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集中攻坚阶段(2017年7月16日至9月30日)。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结合责任分工,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全面开展辖区易产生生活噪声污染企业(商户)、公共娱乐健身队伍的普查工作;加大巡查管理力度,对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违法行为的企业(商户),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从严查处。
(三)长效管理阶段(2017年10月1日以后)。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要在集中攻坚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源头管理,完善行政审批、监督管理、执法协作工作机制,实现源头治理与末端执法有机结合,切实杜绝反弹现象,确保城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治理长效化。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达州市达川区城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政府联系城管工作的信息公开办主任、区城管执法分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分局,负责治理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治理工作,相应成立工作机构,组织开展治理行动,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要严格对照达州市中心城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的职责任务,出狠招出实招,找准着力点和切入点,细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落地。
(三)强化协调联动。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要按照治理行动目标要求,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做到执法与服务两到位,切实解决好“源头治理与末端执法”的有效衔接问题,建立治理工作重大问题会商、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相互抄告、专业监测机构协助执法等协作制度,形成工作合力。
(四)强化宣传引导。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攻坚行动的目的意义,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攻坚行动的良好氛围。邀请新闻媒体参与集中检查、联合整治等行动,及时曝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违法违规行为,宣传攻坚行动动态和成效。
(五)强化资料收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攻坚行动资料收集,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收集攻坚行动相关文件、图片、视频等资料,实行攻坚行动全过程痕迹化管理。建立治理行动周报制度,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每周二下午4点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联系人:吴德伟,电话:5188809,QQ群号:624302810)。
(六)强化督促检查。区政府督查室、区“五治办”适时对攻坚行动推进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定期通报,责成相关责任部门(单位)限期整改;实行督查工作台账销号制度,对整改不到位、不认真履职、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问题突出的部门(单位),及时抄报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1.达州市达川区城区社会生活噪音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达州市达川区城区社会生活噪音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任务分解表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摘要)
附件1
达州市达川区城区社会生活噪音污染治理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许高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罗光林区政府信息公开办主任
张雪利区城管执法分局局长
成员:桂承川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双区环保局副局长
陈键区商务局副局长
王仲雄区文体广新局副局长
张燕华区城管执法分局副局长
舒建川三里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廖清翠屏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分局,张燕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