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达县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预警调控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达县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预警调控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的通知》(达市府发〔2010〕25号)和《关于印发<达州市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预警调控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发〔2010〕4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县污染减排制度体系,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紧急应对机制,确保全面完成我县2010年度和“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警调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污染总量减排作为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抓手和主攻方向,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坚持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掘、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努力营造有利于污染减排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依靠科技进步,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污染减排各项工作,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减排目标和适用范围
(一)减排目标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达市府发〔2010〕25号)文件要求,2010年市政府下达我县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为:二氧化硫削减800吨以上,化学需氧量削减500吨以上。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2010年上半年和第三季度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二氧化硫削减量不足以支持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以及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进度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下,对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及有关排污单位所采取的紧急调控措施。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发展与减排相协调的原则
在实施紧急调控措施过程中,对相关乡镇、有关行业和相关企业采取有区别的处理方式,确保有减排任务的单位完成减排目标,最大程度地降低紧急调控措施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把保增长与转方式、调结构结合起来,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二)坚持依法调控的原则
在制定和实施减排预警调控措施过程中,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强化依法监管,切实将各项调控措施落到实处,推进转方式、调结构工作深入开展。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对年度减排计划项目进行月调度,按国家核查原则、核算细则逐一进行核查、核算,对减排形势及时进行客观分析评估,对发现问题的相关部门和企业及时分阶段启动紧急调控措施。
(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预警调控建立在科学分析、科学决策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深挖调控减排项目,弥补计划减排量,并做到项目切实有效,实施到位。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污染减排预案实施的组织系统由预警调控指挥部和日常监管部门组成,其组成机构、人员和主要职责如下:
(一)指挥部
预警调控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统计局、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工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污染减排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决定污染减排工作中重大事项;确定预案的启动、指挥、组织、协调、监督、终止工作;确定信息发布和宣传原则。
(二)日常监管部门
由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为执行,负责制订预警调控工作方案;分析预测污染减排形势和目标完成情况;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预案的时间、等级、范围以及终止预案的意见;具体组织协调预警调控工作;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执行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监督预案执行情况;掌握并向领导小组报告预案实施后各阶段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向上级部门汇报有关情况;负责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做好解释和协调工作。
(三)部门职责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应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组织实施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推进减排项目建设,实施污水处理费调整工作。
县经信局:负责制订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并分解落实;对高耗能、效益低的企业实施限产;完成全县20%重点工业污染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调控全县煤耗量和电力与非电所占比例,统筹调度中低硫煤炭生产;12月20日前,拆除达州市兴乐化工有限公司的主要设备;12月31日前,落实四川运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和四川智鹏麻业有限公司的关闭措施。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减排预案实施专项经费。
县监察局:负责污染减排专项监察和责任追究工作;会同县县政府督查室、县环保局对各部门阶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县住建局:负责在12月31日前完成南城污水管网工程全面竣工验收,提供完整且合乎要求的减排资料,确保污水管网收集率及进入市污水处理厂浓度、水量达到要求;督促赵家、碑庙、双庙场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相关乡镇垃圾填埋场年底前建成投运。
县统计局:负责与减排核查、核算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数据的分析、预测和提供工作;提高低化学需氧量排放行业工业增加值在全县GDP中的比重。
县环保局:负责对减排项目和排污企业的监察、督办以及责令整改工作,做好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确保渡市和石板选煤发电厂治污设施稳定运行。
县商务局:负责在12月20日前拆除四川通川酒业有限公司酿造生产线主要设备设施。
县工商局:负责吊销淘汰落后产能和依法关闭企业营业执照工作。
麻柳镇:配合县商务局拆除四川通川酒业有限公司酿造生产线主要设备设施。
石板镇:配合县经信局拆除达州市兴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线主要设备。
河市镇:配合县经信局关闭四川运达化工达州分公司和四川智鹏麻业有限公司。
赵家镇、碑庙镇、双庙乡:12月31日前,负责场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投运。
亭子镇、碑庙镇、麻柳镇、大树镇、管村镇、石梯镇、石桥镇、百节镇:12月31日前,负责建成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五、预警调控方案实施等级
预案实施等级分为两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一级高于二级,视情况启动预警并从严控制。
(一)二级预警
相关乡镇、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二级预警:
1.上半年减排任务完成比例不到全年50%的;
2.列入年度减排计划的项目,上半年减排措施落实滞缓,项目执行率低于80%的;
3.根据当年第三季度减排形势分析,按照现有减排项目测算,在增量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可能无法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
4.在国家、省、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督查中,发现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影响我县减排成效,将会被扣罚监测与监察系数的。
(二)一级预警
相关乡镇、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一级预警:
1.上半年减排任务完成比例不到全年40%的;
2.列入年度减排计划的项目,上半年减排措施落实严重滞缓,区域减排项目执行率低于70%的;
3.根据当年第三季度减排形势分析,按照现有减排项目测算,在增量比例不变的情况下,无法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
4.在国家、省、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督查中,发现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严重影响我县减排成效,将会被扣罚监测与监察系数的。
六、预警调控措施
(一)二级预警调控措施
县政府立即启动补充调控治理项目,确保实现年度减排目标。新建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全天不间断施工,进一步提前稳定投入运行时间;依法采取关停、限产限排等应急措施,补足相差的减排量;从严审批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对化工、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医药制造等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大的重点企业,电力、冶金、焦化等二氧化硫排放量大的重点企业,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按照法定权限依法责令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依法责令限制生产、限制排放。
(二)一级预警调控措施
启动“区域限批”,停止审批企业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对造纸、化工、农副食品加工等化学需氧量排放负荷高的企业,电力、冶金、焦化等二氧化硫排放负荷高的企业,无脱硫设施的电力机组,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按照法定权限依法责令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依法责令停产整治。
七、应急响应程序
(一)预警调控方案启动
在国家核查核算、省、市或县预测分析难以完成减排任务,县政府或预警调控指挥部启动预案。
(二)预警调控方案实施
县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及有关企业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明确措施任务,讨论并确定污染减排预警调控措施;监察局加强督查,明确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污染减排预警调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预警调控方案终止
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视预案实施情况,分析预案实施效果,提出终止时间建议,由县政府或污染减排预警调控方案指挥部批准并下达终止决定。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责任分工,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确保县政府或污染减排预警调控指挥部决定的措施落实到位。
(二)落实补充调控治理和关停项目
结合我县污染排放实际情况,县环保局要做好今年主要污染物减排潜力分析,县经信局要加大结构调整实施力度,进一步挖掘具有减排效果的项目,补充调控治理和关停项目。
(三)加强宣传,做好舆论引导
加强节能减排目标完成的责任性和严肃性宣传,发挥新闻舆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做好解释、教育工作,确保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附:达县2010年减排预警重点调控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