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银铁乡关于印发《银铁乡2017年就业扶贫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石梯镇
发布日期:201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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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府发〔201771

各村(社区),乡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就业扶贫工作部署和区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就业创业政策、资金、项目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就业扶贫质效,深入推进以村为单位的就业扶贫工作,发挥就业扶贫示范村的典型带动作用,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专项实施方案》(川委厅〔201715号)、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就业扶贫示范村建设的意见》(达市人社发〔201715号)和达州市达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川区2017年就业扶贫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川脱贫攻坚办〔201720号)要求,结合银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按照“创建一村,整村脱贫”的目标,在全乡建档立卡贫困村中,2017年全乡验收创建1个分布广泛合理、特色亮点突出、就业更加充分、创业带动作用明显的就业扶贫示范村。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实现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者培训率达到100%,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率达到100%,公共就业覆盖率达到100%,助推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村脱贫摘帽。

二、基本原则

(一)改革创新,先行先试。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对就业扶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握好打造就业扶贫示范村的方向、时机和节奏,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先行先试,以点带面,为全面推进扶贫攻坚提供不竭动力。

(二)增强能力,高效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信息化进程,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实现便利、高效、优质服务,提升贫困人口就业创业能力,拓宽就业创业服务渠道,最大限度满足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公共服务需求。

(三)因地制宜,注重特色。结合村社、贫困劳动力人口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体现地域特色,民俗特色,就业特色,产业特色,帮扶特色。

(四)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就业创业服务需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既要着力落实好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权利,又要着力抓好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素质建设,积极推动就业扶贫与脱贫攻坚其他工作同步推进。

三、创建标准

实施“六个一”就业扶贫示范村建设标准,即“一站一员一墙一包一基地一平台”(建立一个就业扶贫工作站、设置一名就业扶贫服务专员、创设一面就业扶贫展示墙、制作一个培训就业服务包、设立一个就业扶贫安置基地、建立一个村级信息化就业扶贫服务平台。)

(一)阵地建设

1.就业扶贫工作站建设。在村支两委会办公区域内设专门的就业扶贫工作站,工作站要做到“四有”:有工作站牌子,工作站要悬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标牌;有办公室,办公面积不得少于15平方米;有办公设备,电话、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文件柜等办公设施设备齐全,室内工作制度健全,张贴规范、执行好。

2.配备就业扶贫服务专员。工作站配备有1名兼职就业扶贫服务专员,主要依靠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大学生村官、村支两委成员、公益性岗位人员或其他人员,具体负责工作站的就业扶贫日常事务工作。

3.就业扶贫展示墙建设。每个示范村至少设立一面就业扶贫展示墙,主要用于公示本村就业扶贫整体情况、贫困劳动者基本信息、就业扶贫政策、公益性岗位、帮扶台账、政策落实、脱贫季度、脱贫收入、工作开展等情况。

(二)公共服务(培训就业服务包)

4.专场招聘。每年组织贫困劳动者参加就业扶贫现场招聘、特色招聘等专场招聘活动不少于1次。

5.转移就业。有劳动能力且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率达100%

6.职业培训。每年组织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者实施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率达100%

7.创业扶持。扶持自主创业或参与众筹众创的贫困劳动者占全村贫困劳动者总数的5%以上(申报市级、省级就业扶贫示范村的,扶持自主创业或参与众筹众创的贫困劳动者占全村贫困劳动者总数的10%以上)。

8.公益性岗位安置。开发不少于5个公益性岗位,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300元的岗位补贴,并实施动态管理(申报市级、省级就业扶贫示范村的,开发公益性岗位不少于8个)。

(三)载体建设

9.经济组织建设。建立1个有5户贫困家庭参与的农村专业合作社。

10.扶贫基地建设。每个贫困村至少建立1个对口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的就业扶贫基地。主要利用产业园、返乡创业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其他经济实体扶持贫困人口就业创业(申报市级、省级就业扶贫示范村的,必须有建立1个吸纳贫困劳动者10人以上的返乡创业园)。

(四)服务平台建设

11.基础信息。“一库五名单”规范、完整、准确,半年动态更新率达100%

12.帮扶计划。帮扶计划台账建立规范,帮扶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

13.信息化建设。在村委会显著位置安装有用于发布企业用工需求的公示栏(申报市级、省级的必须安装有LED电子显示屏),有流畅的宽带网络,并开通就业服务专网,连接达州公共招聘网。可使用手机终端、微信群、远程视频、QQLED显示屏等介质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各类招聘会、创业项目推荐等信息。

14.信息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发布常态化,按月在公示栏或LED显示屏上、微信群、QQ上发布最新用工信息;在达州公共招聘网上为贫困劳动者发布求职信息、寻找就业岗位。

15.政策落实。政策明白卡到户上墙,就业扶贫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四、创建及评选方式

以村为主体进行创建申报,将示范村创建工作纳入全乡脱贫攻坚工作年终考核,区脱贫攻坚办组织验收(市级、省级示范村的申报验收,由各申报单位向区就业局提交申报资料,报区人社局初审后汇总上报市局验收),评选区级就业扶贫示范村1个,创建经费实行以奖代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扶贫办要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合理谋划;就保中心要落实好组织实施责任,督促指导各村(社区)认真组织实施;各村要把就业扶贫示范村建设作为就业扶贫的重要抓手,统筹协调推进,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专题安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推进力度,确保目标实现。

(二)严密组织实施。各村要按照全区脱贫攻坚统一部署,加大对就业扶贫工作力量、资金扶持等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倒排时间工期,确保就业扶贫示范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考核督查。将把就业扶贫示范村创建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综合目标进行管理,并作为脱贫攻坚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专项督查,并定期通报、考核。

(四)结果运用。乡扶贫办将在10月底对当年创建的就业扶贫示范村进行评估验收,评估验收合格的,报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发文认定为“达川区银铁乡就业扶贫示范村”,并将评估验收所得分值按比例折合成就业扶贫工作对应项分值,计入就业扶贫工作总分。未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的村视为当年未创建就业扶贫示范村,扣减当年就业扶贫工作对应项分值。

附件:达川区银铁乡就业扶贫示范村验收办法



附件

达川区银铁乡就业扶贫示范村验收办法

为充分发挥就业扶贫示范村典型带动作用,切实做好就业示范村验收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验收对象

当年创建就业扶贫示范村的贫困村。

二、验收时间

201710月底前

三、验收内容

《银铁乡2017年就业扶贫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中15条创建标准

四、验收方式

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问基层、访群众等形式进行实地评估验收,按照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计分评估方法进行。

五、计分标准

(一)计分项目

就业扶贫示范村验收总分为100分,不设加分项,90分及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分4大项24小项,其中:阵地建设7小项30分,公共服务5小项30分,载体建设2小项10分,服务平台建设10小项30分。每小项具体分值见附件《银铁乡就业扶贫示范村验收评分表》。

(二)计分标准

1.建有专门的就业扶贫工作站且办公面积达15平方米及以上计6分;建有专门的就业扶贫工作站但办公面积不足15平方米或办公场所兼用计4分;建有专门的就业扶贫工作站但无办公场所计2分;未建立就业扶贫工作站不计分。

2.办公设施设备齐全计5分,缺电脑扣2分,打印机、办公桌椅每缺一样扣1分。

3.有规范的制式工作站标牌计3分,无标牌的不计分。

4.工作制度健全,张贴规范,执行好计3分;工作制度健全,张贴规范,执行不好计2分;无工作制度不计分。

5.工作人员配备到位计5分,未配备到位不计分。

6.建有专门、规范的就业扶贫展示墙计5分;有展示墙,但不规范计3分;未建立不计分。

7.就业扶贫宣传展示墙公示内容齐全且按季更新计3分;公示内容齐全但未按季更新计2分;公示内容不齐全且未按季更新计1分。

8.每年组织贫困劳动者参加各类招聘活动达1次及以上计4分,未组织参加招聘活动的,不计分。

9.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率达100%8分,转移就业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10.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覆盖率达100%,且针对性、时效性强计8分;培训覆盖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11.自主创业或参与众筹众创的贫困劳动者达到全村贫困劳动者总数5%以上计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12.开发公益性岗位达5个及以上并按月兑现岗位补贴计5分;每减少1个公益性岗位扣1分;未按月兑现岗位补贴,每人次扣0.2分。

13.建有专业合作社且吸纳5个及以上贫困家庭为合作社社员计5分;每减少1个扣0.5分;未建立专业合作社不计分。

14.建有就业扶贫基地,且吸纳贫困劳动者10人及以上计5分;每减少1个扣0.5分;未建立就业扶贫基地不计分。

15.“一库五名单”基本信息准确、就业状态清楚、栏目填写完整计4分;信息失真每条扣0.1分;栏目填写不完整每条扣0.1分。

16.“一库五名单”半年动态更新率达100%4分;更新次数每少1次扣2分。

17.帮扶计划台账建立完整规范,帮扶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并根据帮扶情况适时调整帮扶计划计5分;帮扶台账每漏1人扣0.1分,措施可行性差每条扣0.1分;无帮扶台账不计分。

18.安装有用于发布企业用工需求的公示栏或LED显示屏,且能正常运行计5分;有企业用工需求公示栏或LED显示屏,但不能正常运行计2分;无企业用工需求公示栏或LED显示屏不计分。

19.有流畅的宽带网络计1分,无宽带网络不计分。

20.开通就业服务专网并接入达州公共招聘网,且能正常运行计2分;开通就业服务专网并接入达州公共招聘网,但不能正常运行计1分;未开通就业服务专网和未接入达州公共招聘网不计分。

21.按月在企业用工需求公示栏或LED显示屏、微信群、QQ群上发布最新用工信息计2分,每少1次扣0.1分,未发布企业用工信息不计分。

22.在达州公共招聘网上帮助贫困劳动者发布求职信息每年达10人次以上计2分,每减少1人次扣0.1分。

23.就业扶贫政策明白卡到户上墙计2分,未到户上墙不计分。

24.就业扶贫政策按规定全面、足额落实到位计3分;该落实而未落实就业扶贫政策,每项扣0.5分。

六、验收组织

各创建村在10月中旬向乡就保中心报送书面验收申请,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乡扶贫办和就保中心在10月底对当年创建的就业扶贫示范村进行评估验收。

达州市达川区银铁乡人民政府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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