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组、第一书记及非贫困村第一书记管理的通知
来源:石梯镇
发布日期: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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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委发〔2017〕113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镇级各相关部门党支部:

新一轮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非贫困村第一书记选派工作已经结束,为进一步加强对贫困村驻村工作组、第一书记及非贫困村第一书记的管理,促进履职尽责,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理顺工作机制。根据区相关文件精神及脱贫攻坚工作需要,现明确贫困村第一书记兼任驻村工作组组长。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第一书记是驻村帮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在履行好本职的基础上,统筹抓好本村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严明工作纪律。严格驻村工作时间,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组成员每月在村不得少于工作日的2/3,务必食宿在村;非贫困村第一书记每月在村不少于10天。严格工作考勤,第一书记、工作组成员每天签到。因公出差的,要以短信或书面方式向镇党委书记报告,留痕备查。因私请假需书面形式留痕备查,请假1天内的,需经镇党委书记审批;请假2天以上的,需同时经镇党委书记、派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按管理权限和程序报区委组织部审批。

三、严格管理考核。镇党委将加强对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的日常管理,并加强与派员单位的沟通联系,每周检查指导驻村帮扶工作1次以上,督促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按计划落实措施、推进工作。采取蹲点暗访、随机抽查、电话抽查等方式,严格督查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组成员及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到岗情况,对督查中发现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组成员及非贫困村第一书记无故缺岗的,视其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处理。

四、加强关怀保障。派员单位负责落实派驻干部的工作经费和待遇保障,镇党委负责落实工作保障,严格按照“五有”标准,完善“驻村干部之家”,创优工作环境;镇党委书记每季度要与驻村工作组开展1次谈心谈话,了解关心驻村工作,使他们全身投入、安心工作。同时,加强对非贫困村第一书记的各项待遇保障,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委员会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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