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委发〔2017〕52号
各村(社区)
为了进一步加强贫困(非贫困)村驻村工作组合第一书记的管理,促进履职尽责,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督查小组
组长:冉小伟
副组长:王锡彬高永海
成员:周勇朱妮兰李刚陈纯邓敏
二、督查内容
严格驻村工作时间,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组成员每月在村不得少于工作日的三分之二,务必食宿在村;非贫困村第一书记每月在村不少于10天,原则上吃住都要在村。严格工作考勤,第一书记、工作组成员每天签到,要有签到册。要有工作台账,要有工作日志。
三、督查管理
每周进行一次指导帮扶工作督查,由督查人员签署督查意见并署名。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福善镇委员会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