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委发〔2017〕45号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增强党支部凝聚力,致力打造从严治党的工作平台、与时俱进的教育平台、植根党员的服务平台,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现就建立党支部微信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好党支部微信群
1、各支部要按照“单位名称+党支部”格式建立微信群,如XX村党支部。
2、有条件使用微信的党员应主动加入所在党支部微信群,并关注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天府先锋”“达州先锋”“达川党员学习教育平台”。
3、各党支部要积极为党员加入党支部微信群提供帮助。
二、用好党支部微信群
1、推送学习资料。党支部微信群每周推荐学习资料不少于1篇,对上级党组织统一要求的学习内容要及时转发,党员个人认为有价值的学习内容可推荐到党支部微信群。
2、交流心得体会。开展经常性“微讨论”活动,每名党员每月分享感悟心得、交流心得体会不少于2次。
3、发布工作动态。发布党支部工作安排、活动通知,提醒党员交纳党费,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和党员好事实事等。
三、管好党支部微信群
1、实名登记。党支部微信群内昵称应为本人真实姓名。
2、专人管理。党支部书记为微信群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专人负责学习资料推送、信息审核发布等日常管理工作。严禁在党支部微信群内传播涉密及负面消息。
3、督查通报。采取随机调阅等方式抽查支部微信群活动开展情况。对活跃度较高、效果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活动开展不正常、不认真、不严肃的,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将严肃查处。
四、相关要求
各支部要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完成微信群创建工作,并于1月20日前将党支部微信群建立情况报送至镇党建办,联系电话:13558556022。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福善镇委员会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