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委发〔2017〕83号
各贫困村党支部、镇级有关单位:
根据《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村“5+1”帮扶工作5月份任务清单》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印发《石桥镇建档立卡贫困村“5+1”帮扶工作5月份任务清单》,请严格对照工作内容和时限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委员会
2017年5月18日
石桥镇建档立卡贫困村“5+1”帮扶工作5月份任务清单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传达全省脱贫攻坚总结推进会议精神特别是东明书记讲话精神,激励驻村干部在脱贫攻坚一线争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 | 各村党支部 | 5月20日前 |
2 | 贫困村“5+1”帮扶力量和非贫困村“3+1”帮扶力量于5月上旬全部到岗到位。 | 镇相关单位、镇政府 | 5月20日前 |
3 | 指导贫困村新、老第一书记做好“传帮带”工作 | 镇党委 | 5月15日 |
4 | 细化新任第一书记年度任务和任期目标并签订目标责任书。 | 镇党委 | 5月25日前 |
5 | 落实非贫困村新任第一书记待遇保障政策,为新任第一书记提供必要生活保障 | 镇党委、镇级有关单位 | 5月25日 |
6 | 开展贫困村“农民夜校”年度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进度督查和自查,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 镇党委、扶贫办 | 5月24日前 |
7 | 收集汇总本地区“5+1”帮扶力量管理信息,分级建立“5+1”帮扶力量台账,报区委组织部。 | 镇党委、扶贫办 | 5月27日前 |
8 | 逐一评估新任驻村帮扶干部适应度并采取针对性措施 | 镇党委 | 5月31日前 |
9 | 每月各贫困村向镇扶贫办报送简报不少于2期。 | 贫困村第一书记 | 每月15日前、30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