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滩委发〔2017〕58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机关、学校党支部:
2017年是全乡脱贫攻坚承上启下、全面突破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区委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坚持项目化路径化具体化推动党建扶贫,经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党建扶贫攻坚年”七大行动,现特制定“党建扶贫攻坚年”七大行动的实施方案,请各支部遵照执行。
一、开展班子引领行动,建强脱贫攻坚核心
1.优化班子结构。紧扣脱贫攻坚中心任务,进一步优化各村(社区)领导班子功能结构模型,对标选优配强领导干部。对脱贫攻坚重点村(社区)和部门工作力量开展分析研判,班子不齐不力的和工作力量不足的,开展专项整改,及时调整充实。
2.保持扶贫干部队伍稳定。脱贫攻坚期内保持贫困村班子队伍稳定。贫困村班子队伍在完成脱贫任务前原则上不得调离,脱贫摘帽后,仍要保持稳定一段时间。对村党组织书记实行乡党委备案管理,不得随意撤换。对不适宜、不胜任脱贫攻坚工作的干部按相关规定及时调整,五年内不得提拔任用、不得调离原单位。
3.严格扶贫干部管理。明确脱贫攻坚党员干部“十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工作过程中发表与中央精神以及省、市、区委、乡党委决策部署相违背的言论;不准精神不振、不在状态、依赖等靠、拖拉散漫;不准贪污、挪用、挤占、截留、私分扶贫脱贫专项资金;不准在执行脱贫攻坚政策中搞变通、打折扣,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准违背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准造假蒙混、欺上瞒下,假扶贫、假脱贫;不准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不准优亲厚友、借机谋取私利;不准擅离职守、“遥控指挥”、敷衍塞责;不准铺张浪费、贪图享受,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如有违反,从严从快严肃处理。
二、开展筑牢堡垒行动,夯实脱贫攻坚基础
4.推进贫困村“两个覆盖”。着力把党组织建在产业链上、建在专业合作社中,大力推行“党组织+合作社+农户”产业发展模式。采取强村带弱村、富村带穷村、企业带穷村等方式,因地制宜组建村村联合、村企联合等形式的联合党组织,2017年底前实现每个贫困村都有一个帮带党组织。推广“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等做法,每个党支部都要建立党建QQ群或党员微信群,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有形有效覆盖。
5.推行党支部标准工作法。按照“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五个方面,开展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党支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6.实行抓党建促脱贫“六制”工作法。坚持以发挥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为核心,以整合党员队伍、村社干部、乡土人才、贫困群众、广大村民五方力量为目标,大力推行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六制”工作法,即:网格化联系机制、便民化服务机制、民事代办机制、全覆盖教育机制、乡土型示范机制、多层面述评机制,进一步形成党群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三、开展产业惠民行动,抓实脱贫攻坚牵引
7.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发家计划”。用好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探索资源依托型、产业带动型、服务创收型、招商引资型、乡村旅游型等多种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稳定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能力。
8.实施“1+N”带富工程。每个村(社区)打造一个重点示范项目、培育一批党员精准脱贫示范户和脱贫奔康示范户,带动贫困群众发展产业。鼓励村集体、村“两委”成员、党员业主大户领办专业合作社,通过资金入股、土地入股、劳动力入股等方式吸收贫困群众抱团发展。
9.深入推进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按照“能够整合涉农项目的优先、能够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的优先、能够起到示范带动效应的优先”“三个优先”原则,对已初具规模的持续跟踪扶持,对成效不明显的及时研究“会诊”,总结推广成功运行模式。探索“党员众筹+公益众筹”运行模式,整合党内帮扶资金、扶贫项目资金、社会资金,推动项目落实落地、贫困党员群众持续增收。
四、开展人才集聚行动,强化脱贫攻坚支撑
10.深入实施“领头雁回引”“新乡贤培育”两项计划。积极引导原籍在农村的大中专毕业生、退休干部、在外地创业成功人士,回村挂职或投资兴业。每个村(社区)每年要回引1-2名达川籍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创业。鼓励优秀乡土人才与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通过帮资金、帮项目、帮技术、帮信息、帮就业,促进贫困户发展生产、增收脱贫。每个村每年要培育乡土人才5名以上,支持乡土人才发展项目2个以上,贫困村要达到10名和5个以上。选派优秀专技人才到脱贫攻坚重点村(社区)、贫困村担任科技特派员,建立农业科技人才到家庭农场、农业种养企业兼任技术职务、进行技术指导并取得合法收益的保障政策。
11.持续深化“院区”合作。加强与省内外涉农高校、职业技术学院、农业科研院所签订合作协议,落实产业培育、农产品加工、技术合作等项目,建立实训实习基地,柔性引进高端人才智力资源,全乡每年要引进各领域紧缺人才1人以上。
五、开展素质提升行动,加快脱贫攻坚进程
12.着力抓好脱贫攻坚大培训。举办示范培训班,对乡扶贫工作分管领导、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和创业群众代表进行脱贫攻坚专题培训;乡党建办和相关部门每年牵头组织,对脱贫战线干部开展正规培训不得少于1次,实现乡扶贫工作分管领导、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和大学生村官等全覆盖培训。引导广大党员树立发展致富我率先、服务群众我争先、凝聚人心我当先、促进和谐我抢先“四先”理念。
13.探索建立服务群众和教育群众相结合的“扶贫+扶志”机制。持续开展“脱贫奔康争先锋”主题活动,健全完善贫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机制,在贫困群众中深入开展脱贫政策怎么看、发展产业怎么办、自立自强怎么干“三项讨论”,每季度召开贫困群众大会,组织贫困群众对自己在脱贫攻坚中的思想行为进行自我评议、相互评议、组织评议“三项评议”。持续开展艰苦创业、脱贫争先、感恩奋进“三项教育”,广泛开展干部讲政策、专家讲技术、典型讲经验和群众议发展的“三讲一议”活动,广泛宣传脱贫奔康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和典型案例,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守法、诚信、感恩,激发调动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内生动力。整合帮扶单位、社会捐赠资金物资,设立“爱心超市”,实行积分制管理办法,对贫困群众正向行为赋予积分并根据积分换领物资,把思想引导和物资奖励结合起来,增强教育引导的实际效果。
14.大力推进远程教育扶贫。整合教育教学资源,探索建立“乡级干校+农民夜校”的全覆盖实体教育培训网络,推动“农民夜校”成为宣传党的政策、普及致富技能、传播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阵地。
六、开展乡村治理行动,优化脱贫攻坚环境
15.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和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民情直报和“村民阳光问政”制度,完善村务监督机制。加强“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行重大村级事务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每季度邀请法律顾问对村务管理工作开展法律“体检”。启动新一轮“三分类三升级”活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扎实开展“村霸”“蝇贪”专项整治。推行治安联防、困难联帮、致富联带、环境共治、文明共创、风气共育的“三联三共”管理机制,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16.健全服务群众工作体系。村级党组织全覆盖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健全困难群众、民生诉求、社会稳定“三本台账”,全面推行村(组)干部上门服务和全程代办制度。实施“十百千”党员志愿服务行动,成立十支党员志愿服务队、招募百名党员志愿者、服务千名贫困户,抓好志愿者队伍骨干的培训,每年评选“十佳党员志愿服务队”和“十名优秀党员志愿者”,推进党员志愿服务与脱贫工作相结合。
七、开展激励关爱行动,激发脱贫攻坚活力
17.着力抓好基层一线工作保障。严格落实村(社区)干部待遇保障相关规定,建立脱贫攻坚干部困难救助制度和困难救助基金,帮助解决个人及家庭具体困难,支持村(社区)配备需要的办公设备,完善必要的文体、卫生设施,妥善解决驻村干部的餐饮和住宿问题。
18.注重抓好激励表扬。每年评选表扬“三名优秀第一书记”“三名优秀扶贫村组干部”“三名优秀扶贫乡镇干部”,在乡域内予以宣传推介。坚持在脱贫攻坚决战场锻炼干部、培养干部,着力在脱贫战线提拔重用一批干部。
各村(社区)党组织要切实担负党建扶贫的主体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乡村干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本地本部门“党建扶贫攻坚年”七大行动推进有力、成效明显。乡党委将不定期开展抽查巡查、明查暗访,并将“七大行动”落实情况作为各村(社区)年度考核和乡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逗硬考核问效。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大滩乡委员会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