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委发〔2017〕79号
各党支部、镇级各部门:
《镇党委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已经镇党委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制定相应支部会议前学法制度并落实。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委员会
2017年6月1日
镇党委会议会前学法制度
为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根据上级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镇党委会前学法原则上每月一次,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安排。
二、会前学法内容为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内法规,以及重要的党内规范性文件。
三、会前学法内容应增强针对性,紧密结合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作实际,尽可能与当次党委会议的议题内容相衔接。
四、镇党委会议会前学法计划按年度制定,由镇党建办拟定,党委副书记审核,党委书记审定。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时安排学习。
五、会前学法的讲授由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相关部门负责,原则上要求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讲授,也可由班子成员择要组织学习。
六、讲授人应围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出台背景,适用范围,党委、政府(部门)职责,法律责任及需重点注意的问题进行讲授。时间不超20分钟。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