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陈府发〔2017〕78号
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
一、总则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推进我乡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履行应急管理职责,规范应急管理行为,提高应急工作效率,确保全乡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以预防为主,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年年讲,月月讲,要使全乡人民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搞好预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消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把各种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方面教育与培训,形成人人懂安全知识,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3.对各种突发事故,必须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救援预案》的精神原则,有条不紊地处理这些事故,而不至于临阵手忙脚乱,贻误战机,为此特制定《预案》,要求在事故现场灵活指挥,妥善处理各种事故。
二、一般规定
1.如遇突发事故,在事故现场的党员干部立即参加救援,在现场的最高领导就是处理现场总指挥。
2.现场总指挥必须头脑冷静,处理事情要坚决果断,要按照《应急处理救援预案》的精神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营救工作,千万不要拖泥带水,耽误救援的最好时机。
3.现场总指挥要本着“先组织救援,并及时汇报”的原则,首先组织现场人员实施救援工作,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
4.一旦出现现场局势无法控制,同时又于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联系不上的情况下,现场总指挥有权处置各种突发事态。
(1)如遇火灾打119救援。(2)如是人身伤亡事故,一时又找不到车,应立即向120急救中心救援。
5.一旦发生事故,所有现场乡村社干部、党员都应积极,主动地在现场总指挥的领导下,参与救援工作,而绝不能遇事退缩,当逃兵,或据不服从领导而贻误战机。一旦此类事件出现,乡党委、政府必须追究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三、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1.突发大火事故后,所在村社干部,全体党员立即投入到灭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灭火工作。
2.突发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如受害者大量失血,现场诶立即组织人员对其进行临时性的绑扎、止血。
3.如受害人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把受害者搬到空旷场地,实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复苏,不得耽误半秒,此时现场指挥应要争分夺秒,当机立断,紧急向120急救中心救助,现场指挥者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
4.如遇一般人身伤害事故,现场总指挥向党委、政府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找车将受害人送医院进行救治。
5.现场指挥者在处理人身伤害事故时。本着要迅速稳妥的原则,立即予以处理,千万不要拖延时间!千万不要耽误救治受害者最佳时间!时间就是生命!
6.发生重大事故,如不是因为救人等特殊情况,尽量不要移动现场各种物件,要保护好现场,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7.发生事故现场不移动相关物件,可能导致事故扩大或危及人身安全者,现场指挥可以采取移动相关物件等手段来予以处理,但要做好详细记载,并向事故调查人员讲清,以便能准确判定事故发生的原因。
8.应急救援组在接到应急救援的申报时,必须早第一时间内赶往救援现场,负责参加救援的各种任何和需求。特殊情况在1小时内必须赶到救援现场。
四、应急救援系统组成
事故发生时,事故预案的实施是由应急救援系统完成的。应急救援系统分指挥部、救援组、运输组、医务组、后勤组。指挥组成员直接领导各下属应急专业队,并向总指挥负责。
指挥组
组长:何锋
副组长:王滑翔张军郑海浪
救援组
组长:王滑翔
副组长:吴认忠
成员:罗洪林刘远程张绍国黄鲜明李林
王继明王荣潘传国刘福贵吴传国
徐武泽李文建王典兰
运输组
组长:吴让忠
成员:刘萍林贤模董环
医务组
组长:赵约知
副组长:苏力
后勤保卫组
组长:李发生
成员:董环何金周春林
五、本《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是我乡党委政府在陈家乡境内,党员干部在处理突发重大事故的基本原则,要求全乡党员干部都要规范遵守,坚决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