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府〔2017〕33号
达川区失地办:
因210线路升级改道项目经市政府批准,马家镇柳杨村五、六、八、九组于2016与达州市国土资源局达川分局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现征用手续已办理,并予以补偿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失地农民社保,现将失地农民社保审查资料报告如下:
柳杨村五组征地前总人口873人,有耕地359.3亩,人均耕地0.4543亩,于2016年7月27日被征收土地0.7515亩,应参保人数1人(劳动力1人)。于2017年4月10日召开社员大会讨论,确定了自愿参保人数1人(劳动力1)。六组征地前总人口125人,有耕地70亩,人均耕地0.56亩,于2016年7月28日被征收土0.333亩,应参保人数1人(非劳动力1人)。于2017年4年10日召开社员大会讨论,确定了自愿参保人数1人(非劳动力1人)。八组征地前总人口275人,有耕地115.3亩,人均耕地0.4193亩,于2016年8月25日被征收土地8.175亩,应参保人数17人(劳动力13人),于2017年4年15日召开社员大会讨论,确定了自愿参保人数17人,(劳动力13人)。九组征地前总人口145人,有耕地29亩,人均耕地0.2亩,于2016年7月27日被征收土地1.5亩,应参保人数6人(劳动力4人)。于2017年3年12日召开社员大会讨论,确定了自愿参保人数4人(劳动力4人)。五、六、八、九组于2017年3月12日至4月15日予以公示。
各组参加社保对象附有原件花名册,经镇、村审查,符合条件要求,请予办理。
达州市达川区马家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