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马家镇关于2017年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百节镇
发布日期:2017-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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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委发〔2017〕42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强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提升我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施的原则,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考评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党支部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村(社区)党支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情况,主要包括班子建设、制度建设、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党员教育管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方面工作情况(具体考核评分标准见附表)。

三、考核方式

(一)考核采取平时考察、定期督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计分方式实行百分制。按要求完成各项基层党建工作任务的计满分,未按要求完成任务予以扣分,工作成效特别显著的予以加分。

(二)平时考核考察主要包括随机检查党建工作台账资料情况,听取镇党政成员、职能部门、驻村干部、党员和群众的情况反映以及其他信息来源。

(三)定期督查由镇党建办负责,根据工作要求对各村(社区)党支部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发督查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集中考核包括半年、年终综合考核、民主测评、述职评议等形式。

(五)考核得分为90分(含)以上的,确定为优秀等次;80分(含)以上的为良好等次;7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等次;60分(含)以上的为基本合格等次;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与班子绩效考核挂钩

党建考核得分占绩效考核总分的20%。对于考核结果为合格(70分)及以下等次的,不得在当年度绩效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

(二)与村干部年度考核挂钩

对于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下等次或今年被通报批评2次以上的党组织书记,当年不得评先评优;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或被通报批评3次以上的党组织书记由镇党委诫勉谈话或责令停职检查。

(三)严格奖罚措施

1.设立党建工作专项考核资金,每村(社区)1万元,从村(社区)转移支付中列支,按考核结果予以发放(按年终考核得分每分100元计算)。

2.设立党建专项奖励。对党建专项考核中今年综合排名前10名的村(社区)支部进行奖励,设一等奖1个,各奖3000元;二等奖2个,各奖2000元;三等奖3个,各奖1000元。在党建工作督查中被市区书面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00元;被镇书面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00元;在省、市督促检查中工作突出,受到书面表扬通报的,每次奖励2000元,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被书面点名批评每次扣2000元;党建工作亮点被区、市、省级媒体宣传推介的,每次分别奖励1000、2000、5000元。

五、组织领导

党建工作考核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由镇党建办负责组织实施。各党支部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严格要求,确保基层党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附:马家镇党建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马家镇委员会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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