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府发〔2017〕47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为有效保障临床医疗用血需求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根据达川府办函【2017】21号文件献血计划安排,现将我镇献血任务安排如下(见附件)。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切实组织人员参加献血(献血时带上本人身份证),并将本单位鲜血花名册及献血编号于7月28日上报镇综合办,以便统计考核。镇政府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一、献血时间:2017年7月11日
二、献血地点:马家镇卫生院
三、献血任务:见附表
达州市达川区马家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