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马家镇关于开展2017年度义务献血工作的通知
来源:百节镇
发布日期:2017-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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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府发〔2017〕47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为有效保障临床医疗用血需求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根据达川府办函【2017】21号文件献血计划安排,现将我镇献血任务安排如下(见附件)。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切实组织人员参加献血(献血时带上本人身份证),并将本单位鲜血花名册及献血编号于7月28日上报镇综合办,以便统计考核。镇政府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一、献血时间:2017年7月11日

二、献血地点:马家镇卫生院

三、献血任务:见附表

达州市达川区马家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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