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马家镇关于川主一、九组失地农民参加社保的审查报告
来源:百节镇
发布日期:201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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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府〔2017〕34号

达川区失地办:

因210线路升级改道项目经市政府批准,马家镇川主村一组、九组于2016年与达州市国土资源局达川分局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现征用手续已办理,并予以补偿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失地农民社保,现将失地农民社保审查资料报告如下:

川主村一组征地前总人口175人,有耕地116.2亩,人均耕地0.664亩,于2016年10月21日被征收土地0.3405亩,应参保人数1人(劳动力1人)。于2016年12月6日召开社员大会讨论,确定了自愿参保人数1人(劳动力1人)。九组征地前总人口168人,有耕地134.7亩,人均耕地0.8018亩,于2016年7月28日被征收土地8.217亩,又于2016年10月21日被征收土地0.474亩,应参保人数10人(劳动力6人),于2016年12年14日召开社员大会讨论,确定了自愿参保人数10人(劳动力6人)。一组、九组于2016年12月17日至12月27日予以公示。

各组参加社保对象附有原件花名册,经镇、村审查,符合条件要求,请予办理。

达州市达川区马家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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