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府〔2017〕32号
达川区失地办:
因210线路升级改道项目经市政府批准,马家镇白马二、三、四、七组于2016年与达州市国土资源局达川分局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现征用手续已办理,并予以补偿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失地农民社保,现将失地农民社保审查资料报告如下:
白马社区二组征地前总人口88人,有耕地42.2173亩,人均耕地0.4797亩,于2016年10月21日被征收土地6.3405亩,应参保人数11人(劳动力7人),于2017年1月7日召开社员大会讨论,确定了自愿参保人数10人(劳动力7人)。三组征地前总人口210人,有耕地112.829亩,人均耕地0.5373亩,于2016年6月30日被征收土地9.769亩,应参保人数12人(劳动力7人),于2017年3年24日召开社员大会讨论,确定了自愿参保人数12人(劳动力7人)。四组征地前总人口295人,有耕地164.155亩,人均耕地0.5565亩,于2016年9月28日被征收土地5.2905亩,应参保人数9人(劳动力5人)。于2017年1年23日召开社员大会讨论,确定了自愿参保人数9人(劳动力5人)。七组征地前总人口215人,有耕地110.835亩,人均耕地0.5155亩,于2016年9月28日被征收土地3.477亩,应参保人数6人(劳动力4人)。于2017年1年2日召开社员大会讨论,确定了自愿参保人数6人(劳动力4人)。二、三、四、七组于2017年3月24日至4月4日予以公示。
各组参加社保对象附有原件花名册,经镇、村审查,符合条件要求,请予办理。
达州市达川区马家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