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府发〔2017〕16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根据达川区人民政府狂犬病防制工作相关精神,按照四川省狂犬病预防控制指挥部的部门职责分工,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出2017年狂犬病防制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村委会、乡级各单位不仅要把狂犬病纳入二类动物传染病同等认识,而且要充分认识狂犬病的危害性和防制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村(社区)、社、乡级各部门要在乡狂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做好部门工作并密切配合,村委会主任、乡级各单位负责人、社区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同时教育广大村民及职工充分认识狂犬病的危害性和当前的疫情形势。广泛宣传狂犬病预防知识。切实加强辖区内的狂防工作的领导。狂犬病免疫密度纳入年终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考核内容。
二、明确职责,认真落实
在乡狂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村(社区)、乡级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全面完成免疫任务,建好免疫档案和佩带好免疫标识,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
1.乡畜牧兽医站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组织供应,及时购回狂犬病疫苗并按规定保存使用。
2.村(社区)对辖区内的所有犬只进行登记造册,上报相应疫苗使用计划,并负责经费的落实,按30元/只统一交政府。
3.畜牧站负责预防注射,现场佩带好免疫标识,规范建立免疫档案,疫情统计,监测并及时报告,做好狂犬病死亡动物尸体处理工作。
4.卫生、学校、广播、公安等部门开展预防控制狂犬病宣传工作。
三、准确摸底,完成任务
在乡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准确做好辖区内的现有犬只摸底造册工作,各村、社区居委会务必在3月20日前上报摸底名册,同时上报疫苗使用计划,与春防同步,在3月底前全面结束狂犬病免疫工作。因不报告或计划不实,导致疫苗供应不畅而影响狂防进行效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严格督查,责任追究
各村(社区)委员会、乡级各单位要将狂犬病防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严格督查,乡狂防办将对狂防工作进行单项督查,并纳入重大动物疫防控目标考核。对狂防工作不力或出现狂犬病疫情的村、社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2017年狂犬病防制领导小组
2、碑高乡常年灭犬工作队队员花名册
3、狂犬病防制宣传标语
达州市达川区碑高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日
附件1:
2017年狂犬病防制领导小组
组长:蒋金谷
副组长:丁禄军张子一
成员:李文彦郑云全聂大春夏先能
张子一兼任碑高乡狂犬病防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朱雷为成员。
附件2:
碑高乡常年灭犬工作队队员花名册。
队长:丁禄军13882856233
副队长:李文彦13982824301
聂大春13882839107
成员:邓仁江13541810129
李进峰13568169001
张军舰13551478098
唐启胜13684231182
碑高乡狂犬病防制监督电话:3378036
附件3:
狂犬病防制宣传标语
1、养犬要依法,违法要捕杀
2、犬只带毒高,发病不得了
3、家犬得了病,照样咬家人
4、人被犬咬伤,要及时到医院处理伤口,进行预防接种
5、敞放犬只,一律捕杀
6、养犬咬伤人,犬主负责任
7、场镇、街道、风景游览区,禁止养犬
8、狂犬病疫点三公里范围内三年禁止养犬
9、打狗不欺主,健康才是福
10、狂犬病危及生命,管好犬幸福安宁
11、养犬要安全,免疫、拴养是关键
12、人被犬只咬伤,及时接种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