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碑高乡关于成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赵家镇
发布日期:2017-02-23
点击数:

碑府发〔2017〕12

各村(社区):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达州市达川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达川财农〔2017〕1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对我乡集体经济工作的领导,扎实抓好我乡集体经济工作,结合本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碑高乡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刘涛乡党委书记

        蒋金谷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丁禄军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

成  员:董玮乡财政负责人

        李云啸乡农技站长

        李晓凡乡国土站工作人员

        胡从建乡规建办工作人员

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小下设办公室,由丁禄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内。办公室负责制定各项方案,并指导、督促、协调各有关单位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达州市达川区碑高乡人民政府

2017223

分享到: